工 作 责 任 制 度
【字体:大
中
小】
工 作 责 任 制 度
一、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下级对上级负责、副职对正职负责,班子成员对法人代表负责,法人代表对区委、区政府负责。
二、坚持依法行政,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公仆意识,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三、实行岗位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各司其职,各尽其能,恪尽职守,按分工协作的原则,加强配合,不断提高办事效能。
四、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从事与公务无关的私事和娱乐活动,严禁上班时间进行网络游戏。
五、提倡团队精神,树立团结、务实、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时时处处维护住建局的声誉和建设局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