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晖区司法局关于开展2017年岗位练兵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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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2017年岗位练兵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为核心,以队伍教育培训工作为先导,以岗位练兵活动为载体,以提高队伍素质和工作效能为目标,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营造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进一步规范行为,改进作风,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二、考试内容
《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湖南省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办法》、《人民调解法》、《刑法》、《民法通则》。
三、参加考试人员
全体司法行政工作人员 (局领导班子、各股室工作人员、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区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暂定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试题为100分制,题型为单选(30题,30分)、多选(15题,30分)、简答(4题,40分)。
五、组织实施
为确保岗位练兵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由谭新坚同志牵头,负责安排人员出题及试卷印刷、监考、阅卷、统分,尹磊同志负责组织考试。
六、基本要求
1、参加考试人员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
2、考场由考试领导小组指定安排1名主考,1名监考实施监考工作。
3、考试结束后,由考试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阅卷,成绩张榜公布。对知识竞赛中取得前五名的人员给予适当奖励;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岗位练兵人员要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年终考核中扣分,取消评先奖优资格。
详见: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
湖南省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办法
人民调解法
刑法
民法通则
珠晖区司法局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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