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起,衡阳市居民用气价格有变!
【字体:大
中
小】
今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根据省发改委相关通知的规定,经报市政府同意,决定从3月1日起,联动上调我市城区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
根据文件,我市严格执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联动调整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联动上调后的第一、二、三档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分别为3.172元/立方米、3.806元/立方米、4.758元/立方米,相较于当前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每档分别上涨了0.18元/立方米、0.22元/立方米、0.27元/立方米,每档每立方米涨幅6%左右。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气价上调受国际天然气市场价格大幅上升影响。此前,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邵阳市、岳阳市、常德市、郴州市、娄底市等地级市,已根据省发改委相关通知做出气价调整。我市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做到保供稳价,兜牢民生底线,保障居民生活所需。同时,充分考虑困难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对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一律按照调整前价格执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