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好农田水利产权制度改革,让农民真正得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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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我区茶山坳镇堰头村被省水利厅、财政厅、发改委确定为“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项目区”。自项目确定以来,我区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制定配套政策,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经费保障,狠抓工作落实,积极推进探索完善项目补助方式、明确所有权和移交、改进项目管理方式3项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探索完善项目补助方式,有效解决了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保证灌溉工程推闸上水,确保农业生产灌溉用水需求;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即坏即修,确保农村居民饮水安全。一是制定了《珠晖区“民办公助”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规范了补助范围为应急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急需使用的抗旱灌溉工程和防洪工程等维修养护项目。二是建立项目奖补激励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对不等不靠、积极维修,自行解决问题,保障工程正常运行的项目,按照“先修后补”的原则,可先实施、后申报,批复后给予资金补助。三是2015年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采取“先建后补”方式维修水利工程80余处,补助资金200万元。通过“先修后补”的方式,充分调动了镇、村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的积极性,促进了我区水利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明确所有权和移交,做到水利工程情况清、底数明,实现了工程产权清晰,明确了工程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一是制定了《珠晖区农田水利设施产权确权办法》、完善产权转移管理的有关程序、办法,制定珠晖区珠晖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两证一书”确权移交制度。二是因地制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推进改革,不搞“一刀切”,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结合水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要求,落实水利设施产权。三是出台《珠晖区农村水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产权制度改革目标、范围、内容,细化占用补偿标准,落实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镇街做好水利工程移交手续、验收手续及工程附属设施资料的归档工作,做好入账手续,先点后面,点面结合,全面展开。

  改进项目管理方式,有效解决了建设农田水利工程组织难、投入难、管理难的问题。一是将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方案、项目申报、资金筹集等具体事务交由“项目法人”承担,水利等相关部门将工作重点在政策引导、项目规划、技术指导、信息发布、评审验收、监督管理等方面,逐步扭转目前由政府部门在项目建设中“大包大揽”的局面。二是制定了《珠晖区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申请表须经村、镇、水利局、财政局层层审核签字,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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