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 凸显“四个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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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7日,珠晖区深化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召开,标志着该区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据了解,改革后,珠晖区共设置党政机构34个,其中,区委机构8个(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7个),区政府工作部门26个。区人大常委会设置办事机构、工作机构2个,设置专门委员会6个。区政协设置办事机构1个,设置专门委员会5个。

  去年以来,根据中央、省、市部署,珠晖区全面启动了机构改革工作。经过4个多月的酝酿、讨论和反复修改完善后,今年2月28日,市委、市政府正式批复《珠晖区机构改革方案》。据了解,珠晖区此次机构设置对标中央和省级机构设置与职能配置,具体表现为“四个突出”,即突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突出统筹优化区政府机构设置与职能配置;突出统筹推进各领域改革;突出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

  动员大会后,珠晖区将严格对照机构改革的时间表,倒排工期、挂图作战,迅速组织开展新部门组建、人员转隶和“三定”规定制定等工作,确保在3月底前有纪律、有步骤、高质量完成全区机构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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