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酃湖乡】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珠晖区酃湖乡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5月23日至8月9日,区委巡察组对珠晖区酃湖乡进行了集中巡察。2019年11月2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珠晖区酃湖乡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根据《珠晖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酃湖乡党委反馈意见》的相关内容,酃湖乡党委坚持把巡察问题整改落实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建立"一个问题、一个整改方案、一名责任领导、一套工作班子、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真抓真改、立行立改,逐一对照检查,逐一明确目标,逐一落实责任,逐一建立台账,逐一整改落实,逐一对账销号,做到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收兵,切实将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强化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部署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乡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乡党委扩大会和党政联席会,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酃湖乡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主要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责任村(场)党总支或个人,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将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要求整改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坚持问题导向,稳步推进落实整改
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问题一: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问题表现:党委议事规则不完善,长期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进行决策。部分会议议而不决。如2018年3月的会议记录内容严重残缺,未能形成决议。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党委议事规则。召开巡察问题整改专题会议统一思想、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在今后,将强化班子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机制,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二是提高党委会、党政联席会会议质量。会前充分征求意见,做好调查研究,分类召开会议,分类研究问题,分类建立会议记录,提高会议组织水平和会议记录水平,近期召开的会议全部已按要求,并将长期坚持。三是规范党委会、党政联席会等各类会议的记录格式、内容和关键要素。针对2018年3月的会议记录内容严重残缺一事,对会议记录相关人员作严肃批评。
问题二: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
问题表现:一是在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打折扣。如胜利村刘贵元预制场的仓库、王芳良料场的1栋2层楼房、王诗敏碎石场的2间房屋在2016年河道整治范围,至今仍未拆除。二是控违拆违不到位。巡察组对群众举报的违建问题开展了实地调查,发现酃湖村刘家组和大雁组存在不少违章建筑。
整改情况:一是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摸排在污染防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由于历史遗留原因,2016年的河道整治范围内还有部分建筑未拆除,我乡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于2020年初已拆除两处,分别为胜利村刘贵元预制场的仓库和王诗敏碎石场的2间房屋,剩余一处王芳良料场的1栋2层楼房在拆除中当事人(老年人)阻工,临近春节,为避免激发矛盾,经研究决定暂缓拆除,在年后再组织力量拆除到位。二是加大控违拆违力度,对违章建筑打击处理绝不手软。对巡察组反馈的刘家组和大堰组违章建筑,我乡进行了实地调查,发现有刘成仕等三户违章搭建杂房,合计290平方米,其中有刘检一户以防雨防漏为由同时加高2米,我乡上报区相关部门,已于2019年10月全部拆除整改到位。
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问题一:党员学习教育不够深入
问题表现:乡党委对党员理论学习抓得不够紧,理论学习缺乏深度,理论知识掌握程度逐层递减。从党建知识应知应会测试结果看,乡、村共38名党员参加,60分以下达25人,个别村主任连"党的宗旨"都不知晓。
整改情况:对当时参考人员进行党建知识补考,补考全部合格。在今后,一是加强学习,提升党员素质。常态化开展"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党内制度和活动。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学习系列讲话精神,学习党的知识,入脑入心,不断提升理论学习的实效性。三是将党建知识纳入到乡、村党员干部考核考评范畴,并作为个人年底评先评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问题二:意识形态领域基础性工作不够扎实
问题表现:一是思想认识存在误区。少数领导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认为意识形态工作是上级党委和乡宣传委员的事,抓意识形态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二是对宣传队伍建设不够重视。乡宣传委员、文化站干部身兼数职,疲于应付相关工作,严重影响了意识形态工作的发展和落实。三是分析研判机制不够完善。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的研判缺乏预见性和主动性。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充分利用党委会、党政联席会、机关干部例会和支部会议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构建意识形态工作大格局,增强党的凝聚力。二是加大宣传、文化领域干部的培养选用力度,选优配强宣传、文化干部队伍,提升宣传、文化干部队伍素质,明确周霜为宣传文化干事。三是牢记防范化解风险战的政治责任,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加强风险研判,强化应急处理。
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问题一: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
问题表现:全乡上下将主要精力放在项目上,对党建重视程度不够,党建工作投入精力少、时间少。乡党建办两名工作人员都是从部队转业回来,对党建工作业务不熟。如2018年按与在职人员同样的标准收缴退休党员的党费。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党务干部的培训力度,提高党务干部履职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党务干部的培养选任力度,选优配强党务干部队伍,配强党建办队伍,肖敏调至党建办。三是加强机关支部队伍建设和党员管理,严防"灯下黑"现象。2018年按与在职人员同样的标准收缴退休党员的党费一事,是当时工作人员业务不熟,当时就已整改到位。对工作人员提出批评教育,对退休党员多收的党费进行了退还。
问题二: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有差距
问题表现: 2017年、2018年均有4名党委班子成员未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没有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党内法规,严格落实各项制度,确保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制度化。二是深刻领会班子成员要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的重要意义。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双重生活会制度,现已整改到位。
问题三:村级党组织建设薄弱
问题表现:一是村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把关不严。如部分村2018年上报给乡党委4名入党积极分子,其中有3名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未通过考试被取消资格。二是违规使用党费。如2018年双江村使用党费给全村137名党员发放年底慰问金共计27400元,人均200元。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组反馈的村发展党员情况展开调查,2018年上报给乡党委4名入党积极分子,其中有3名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未通过考试被取消资格,对酃湖村党组织负责人提出严肃批评。下一步将严把入口,关口前移。严格党员入口关,优化党员结构,对发展党员严格实行"八联审"制度,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加强教育培训。二是对巡察反馈的违规使用党费情况的村展开调查,并做出处理。关于2018年双江村使用党费给全村137名党员发放年底慰问金,共计27400元,人均200元的问题,经核实,双江村有一笔由区组织部拨来的工作经费两万元,由于工作对接的原因,双江村分管组织的支部委员将该笔经费的9200元用于发放党员慰问款,为落实区委巡察组的整改意见,乡组织部门已责令双江村将发放的9200元收缴至村集体账户。
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问题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时有发生
问题表现:一是违规发放津补贴及纪念品。如2017年、2018年"三八"妇女节给村女干部职工发放现金35人次共计7000元,人均200元。2019年"三八"妇女节给乡村两级女干部职工发放单价199元的杯子53人次共计10547元。2018年"七一"表彰大会发放保温杯1000人次共计63500元。二是超标准发放工会福利。如2018年工会超标发放节日慰问物资,人平超标517.2元。三是食堂存在铺张浪费现象。经抽查2018年12月伙食费开支和用餐情况,餐费标准达38元每人每餐,明显超出正常水平。
整改情况:一是按要求收回已违规发放的款项。2017年、2018年"三八"妇女节给村女干部职工发放现金35人次共计7000元已全部收回,将按程序上缴;2018年工会超标发放节日慰问物资,人平超标517.2元,该问题经过反复与上级总工会沟通,重新研究文件,我乡工会实际超标准发放人均100元,将超标准发放的钱已全部收回,并按程序退回工会账户。二是坚决处理一批违规操作的人员。针对2018年"七一"表彰大会发放保温杯的问题,乡党委、纪委上报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与酃湖乡党建办余江同志诫勉谈话处分,并已进行书面检讨和接受组织谈话诫勉。三是完善机关管理制度。针对食堂存在铺张浪费现象的问题,经过调查研究,我乡由于控违拆违任务大,民兵较多,再者由于村里办事人员多,食堂就餐人员多且杂,导致食堂就餐签字不规范,存在就餐未签字的情况。为规范机关管理,我乡已出台《酃湖乡机关管理制度》,并对食堂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目前食堂秩序明显改善。
问题二:执行工作纪律不严
问题表现:上下班纪律执行不严,干部职工工作纪律松懈。巡察期间,巡察组开展了2次作风督查,发现迟到或缺岗现象较为严重。酃湖乡实际执行的上班时间为早上8:30,与市、区相关规定相背。
整改情况:一是建章立制,在我乡出台的《酃湖乡机关管理制度》中了明确考勤制度,并将出勤情况与绩效考核紧密结合,在近一次干部绩效考核中有明显体现;二是加强监督,乡纪委建立不定期抽查机制,对违反考勤制度的严格按照相关纪律处分条例予以处分;三是加强教育,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多次研究机关干部作风建设问题,党政主要领导多次在机关干部大会上强调工作作风问题。通过整改后抽查,机关干部在出勤上有了明显改善,在近期的"两节"作风专项督查中,市、区纪委均未发现问题。
(五)党的党的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问题一:落实主体责任力度不够
问题表现:党委主动抓党风廉政建设意识不强,一级抓一级的领导和工作机制不健全,未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制定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次数不多,党风廉政建设停留在学习规定条文和上级会议精神上,贯彻落实力度不大。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意识。深刻认识到新形势下党所面临的各种问题,清醒认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现实紧迫性,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忧患意识、担当意识、责任意识。二是进一步明晰党委的主体责任内容。2019年底乡纪委制定了主体责任实施方案,细化了党委班子、第一责任人以及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职责,科学划分了领导班子、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分工,建立完善工作程序和保障机制,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并将长期坚持。三是不断提高党委主体责任的履职能力。自觉把反腐倡廉作为分内之事,积极承担起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职责,认认真真地抓作风建设、抓严明纪律、抓惩治腐败,不断提高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能力。
问题二: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
问题表现:一是执行"三转"不到位。纪委书记陈凌同时分管了纪检、武装、国土、环卫、城建城管、农村环境整治等多项工作。二是执纪不严。酃湖村新屋组出纳何美英曾将16万元公款私存长达两年,乡纪委对此事一直未做出处理。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三转",配齐纪委班子,专职专岗,2019年新进定向选调生刘佳敏担任纪委专职干事,纪委目前配备5名工作人员,行政编2名,全额事业编3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名。二是纪委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强化监督责任。针对巡察反馈酃湖组干部何美英相关问题,乡纪委已向区纪委监委报告,并作出相关处理,目前公款私存的钱已全部退回账户,以酃湖乡人民政府名义建议免除何美英组干部职务,并请酃湖村村民委员会按要求补选,补选正在进行中。
问题三:财务管理不规范
问题表现:一是财务审批不严。发票不规范。如2017年和2018年报销的工作用餐发票抬头为"个人"共计8294元。二是项目管理不规范。项目资金支出随意性大。如东三环提质改造项目,2018年7月付刘友义夫妻购房资助款15万、2018年10月付两笔房屋拆迁红线外受损款各8万元缺乏依据。三是往来账款未及时清理。截至2018年12月,乡政府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4894377.44元,其他应付款账面余额为2427737元。四是工会会费管理不规范。如2017年工会会费收缴未按工资比例收取,工会经费支出由行政一把手审批。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优化财务管理制度,加大对票据凭证的把控,严格按财务报销流程和规范办事,并将长期坚持。2017年和2018年报销的工作用餐发票抬头为"个人"共计8294元。经查,用餐列支为政府工作用餐,发票抬头未开政府,在今后加以注意和整改。2018年7月付刘友义夫妻的购房资助款15万元及2018年10月付两笔房屋拆迁红线外受损款各8万元,均是报乡主要领导及区指挥部领导同意,但缺少依据。2019年初,我乡成立了项目管理委员会,今后对类似个案问题的处置、大额款项的拨付均会经会议讨论研究决定,并形成会议记录作为依据。二是逐步全面清理核销往来款,经党政联席会决定,逐步核销往来款,摸清楚往来款产生的原因,先核销部分明显可以核销的部门,后期逐步全面化解,由于历史原因,个人往来款现已发催款单,款项正在催收中。
问题四:财务管理不规范
具体问题:一是财务审核不严。存在白条入账。如2017年7月和10月两笔酃湖村安置二区清污费用共计34763元为白条入账。超标准报销餐费。如双江村2017年1月至2019年5月有43笔餐费超标准报销。违规支付接龙灯费用。如2017年4月双江村现金支付刘仕香接龙灯费用共计3580元。二是大量发放误工费。延伸巡察的4个村普遍存在以各种名义造表发放误工费的情况,真实性无法核实。如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长兴村发放了18笔误工费共计190700元,双江村发放了21笔误工费共计169900元。三是村干部套取专项资金违规发放福利。如2018年长兴村通过虚列购买体育用品支出套取建设留守儿童之家的专项经费1万余元,年底给全村70多名党员每人发放了200元。
整改情况:我乡已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出台最新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近期已在党政联席会多次研究并执行,并正在探索一套"组账村代管"的财务管理制度。酃湖村安置二区的清污问题一直是乡、村两级的重点、难点,前期的费用全部都是村本级列支,后期费用由乡项目指挥部出资。在村列支的这两笔费用有经办人、施工明细表和当事人的领条和村"两委"会议记录,但属白条入账,财务手续不规范,近两年村级财务逐步规范,没有白条入账现象。关于双江村2017年1月至2019年5月有43笔餐费超标准报销的问题。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调查,餐费均是项目及中心工作的加班餐费的开支,没有招待费,部分可能超标准,下一步我乡对加班餐费的开支将严格按照30元/人的就餐标准进行审核,确保做到餐费不超标。关于反馈2017年4月双江村现金支付刘仕香接龙灯费用3580元的问题。对双江村公款接龙灯一事,给予双江村"两委"提出严肃批评,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关于反馈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长兴村发放21笔误工费共计190700元及双江村发放21笔误工费169900的问题,长兴村属合并村,期间产生的误工费多半是用于在并村时各片区产生的误工费及一些中心工作付给组干部的误工费;双江村产生的误工费多半是用于组干部及村民的误工费。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规范、完善新的财务制度,控制误工费的标准。关于反馈2018年长兴村通过虚列购买体育用品支出套取建设留守儿童之家的专项经费1万余元,年底给全村70多名党员每人发放了200元的问题,长兴村为"留守儿童之家"支出的建设经费属实,但由于该村集体经济比较薄弱,村两委成员及理财小组成员协商该笔费用由体育用品老板进行社会捐赠。
立足长远长效,巩固优化整改成果
通过对巡察组巡察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使我乡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乡党委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长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局各项工作。
中共珠晖区酃湖乡委员会
2020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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