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资肥业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复合肥料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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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2025年4月24日,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湘资肥业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复合肥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2892746

联系地址:衡阳市珠晖区湖北路湖北里10-1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湘资肥业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复合肥料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东阳渡街道东阳南村38号

建设单位

湖南湘资肥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坤榕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湘资肥业有限公司目前年产8万吨复合肥料,厂区占地面积4500m²,建筑面积3340m²,建设内容包括1栋厂房(建筑面积3240m²)、5间办公室(建筑面积共100m²)。本次技改在筛分工序和包装工序之间增加烘干、冷却工序,新增1台30万大卡/小时(350kW)的环保烘干热风炉,烘干热风炉使用醇基燃料为燃料,项目技改完成后,产品水分由3%降低至1.5%,产品产能由8万t/a降低至7.88万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车间内设备安装,土建施工很少。施工期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较小影响,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影响随即消失。

二、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混合、造粒、筛分、烘干、冷却、包装等工序产生的粉尘和烘干工序产生的醇基燃料燃烧废气

投料混合、造粒、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旋风除尘器+重力沉降室+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经移动除尘器收集处理,醇基燃料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套"旋风除尘器+重力沉降室+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员工,因此不新增生活污水。项目在运营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附近农田浇灌,不外排。

3噪声

项目设备运转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建筑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弃包装袋、除尘器粉尘、废机油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弃包装袋收集后统一交由厂家回收处理;除尘器粉尘定期清理,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废机油于危废暂存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湖南湘资肥业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复合肥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公示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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