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珠晖区社会福利院楼顶防水改造项目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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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珠晖区社会福利院楼顶防水改造

项目邀请公告


改善办公大楼楼顶漏水、潮湿等安全隐患,根据实际情况将楼顶防水改造施工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施工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衡阳市珠晖区社会福利院楼顶防水改造。

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

3、采购方式:线下比选。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施工,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转包。

二、施工方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施工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施工方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含港澳台)。

(2)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 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投标人暂停名单。

(5)未被政府或军队宣布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授权代理人未被政府或军队宣布禁止代理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

(6)报价人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近三年(2020年至今)具有开工并竣工的改造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7)符合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湘财购〔2022〕17 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要求,供应商可提供湘财购〔2022〕17 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的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可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施工方提供资料方式

1、提供资料的时间:从2023年 3月3日起至2023年3月11日17:00止,每日上午9:0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3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文书(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五、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珠晖区民政局网。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六、监督

本项目监督机构为珠晖区民政局。

监督电话:0734—3331367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 13707342660

地址:衡阳市珠晖区粤汉街道东风北路251号




衡阳市珠晖区社会福利院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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