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晖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三调”工作,将其纳入区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区政府工作报告进行部署,全区各级党委、政府主动履责,相关部门密切协作,调查人员攻坚克难,历时3年,圆满完成了“三调”工作。我区按照“全图斑调查、全野外核查”的模式,充分运用了卫星遥感、地理信息、无人机、“互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以2019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全面查清了全区土地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全区“三调”成果经过了7轮次核查,确保了调查数据真实准确。现将全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55109.85亩(3673.99公顷)。其中,水田45813.15亩(3054.21公顷),占比83.13%;水浇地82.5亩(5.5公顷),占比0.15%;旱地7214.2亩(614.28公顷),占比16.72%。
我区耕地整体位于国家划定的一年两熟制区域,均位于年降水量1000mm以上地区。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37145.85亩(2476.39公顷),占全市耕地的67.40%;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3038.9亩(869.26公顷),占23.66%;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4536.75亩(302.45公顷),占8.23%;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359.85亩(23.99公顷),占0.65%;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8.5亩(1.9公顷),占0.05%。
二、园地15538.5亩(1035.9公顷)。其中,果园10541.25亩(702.75公顷),占比67.84%;茶园13.8亩(0.92公顷),占比0.09%;其他园地4983.45亩(332.23公顷),占比32.07%。
三、林地73972.65亩(4931.51公顷)。其中,乔木林地42569.55亩(2837.97公顷),占比57.55%;竹林地985.65亩(65.71公顷),占比1.33%;灌木林地6552.45亩(436.83公顷),占比8.86%;其他林地23865亩(1591公顷),占比32.26%。
四、草地2487.6亩(165.84公顷)。珠晖区没有天然草地和人工牧草地,只有其他草地。
五、湿地358.95亩(23.93公顷)。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8个二级地类,我区只涉及内陆滩涂1个二级地类。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99382.5亩(6625.5公顷)。其中,城市用地62300.1亩(4153.34公顷),占比62.69%;建制镇用地485.4亩(32.36公顷),占比0.49%;村庄用地33756亩(2250.4公顷),占比33.97%;采矿用地505.8亩(33.72公顷),占比0.51%;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35.2亩(155.68公顷),占比2.35%。
七、交通运输用地20606.25亩(1373.75公顷)。其中,铁路用地7245.6亩(483.64公顷),占比35.21%;公路用地8139.6亩(542.64公顷),占比39.50%;农村道路4381.65亩(292.11公顷),占比21.26%;机场用地805.2亩(53.68公顷),占比3.91%;港口码头用地21.3亩(1.42公顷),占比0.10%;管道运输用地3.9亩(0.26公顷),占比0.02%。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7385.05亩(3825.67公顷)。其中,河流水面29997.45亩(1999.83公顷),占比52.27%;水库水面1850.55亩(123.37公顷),占比3.22%;坑塘水面22351.35亩(1490.09公顷),占比38.95%;沟渠1647.15亩(109.81公顷),占比2.87%;水工建筑用地1538.55亩(102.57公顷),占比2.68%。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同时也反映出耕地“非粮化”趋势明显、生态状况在局部地区不稳定、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高等方面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耕地保护责任,实施耕地全程一体化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要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开展生态建设,强化监测保护,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和全域土地综合治理,逐步提升生态环境状况。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和结构,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盘活城乡存量用地,加强开发园区管理,着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珠晖区自然资源局珠晖区统计局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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