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港埠服务有限公司港埠码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2021年10月20日,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衡阳市港埠服务有限公司港埠码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2892746
联系地址:衡阳市珠晖区湖北路湖北里10-1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衡阳市港埠服务有限公司港埠码头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衡阳市珠晖区东阳渡镇东阳村四组花果山地段 (中心坐标:东经 112 度 40 分 05 秒, 北纬26 度 49 分 05 秒) |
建设单位 | 衡阳市港埠服务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深圳市昱龙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衡阳市港埠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驳运、仓储经营,配套有码头区域;本码头主要经营煤炭和矿建材料及其他的运转,不含危险化学品。衡阳市港埠服务有限公司于2003年10月委托衡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并完成了《东阳渡港埠码头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于2003年10月22日衡阳市珠晖区环境保护局出过审查意见(详见附件6);由于码头历史比较久远、未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同时接手管理相关档案的人员换过几批,在资料转交过程中不小心将市级环评批文遗失;且加上当时码头资金短缺,相应的环保配套设施未能及时落实到位,造成码头一直按规定进行环保验收。 现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干散货码头环保隐患整治指南》(湘交港航【2021】104号)、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一江一湖四水"港口码头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衡阳市湘江段非法码头渡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衡阳市航务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对衡阳市港埠服务有限公司(东阳港埠码头)《现状综合评估报告》的审核意见》(湘衡航务[2020])4号以及《港口法》、《港口经营管理意见》等法律法规要求,本码头需要按以上各个要求规定进行技术改造。 根据以上要求及规定,衡阳市港埠服务有限公司新增投资500万元对《东阳渡港埠码头建设工程》进行技术改造。本次技改增加岸基供电设施;装卸平台新增集料斗和封闭皮带运输机;进一步完善堆棚的三面围挡措施;增加喷淋抑尘设施;完善废水(喷淋水、洗车废水、初期雨水)防治管理措施;完善厂区截排水沟等。 本次技改的占地范围属于原有的用地范围;技改前为2个200吨级的泊位;技改后为1个500吨级的泊位;技改前码头年吞吐量为34.56万吨,技改后码头年吞吐量为120万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本次技改项目施工期较短,且均在陆域上施工。施工过程中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均依托码头港区内现有的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施工废水用于降尘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肥。项目施工过程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机械设备燃油机废气、汽车尾气。施工期扬尘,采取围挡、洒水等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施工车辆、装载机、挖土机等会产生CO、HC、NO2等大气污染物,加强设备、车辆维护保养,使机械、车辆处于良好工作状态,严禁使用报废车辆和淘汰设备,随着施工的结束及区域绿化,运输车辆尾气影响将不复存在。汽车尾气所含的污染物主要有SO2、NOX、TSP等。污染源多为无组织排放,点源分散,汽车尾气流动性较大,排放特征与面源相似。但总的排放量不大,不会对施工人员产生有害影响。 为了避免项目施工时会对其环境产生的影响,环评建议做好以下的降噪措施。①降低施工设备噪声:要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使其一直保持良好的状态,减轻因设备运行状态不佳而造成的噪声污染;对动力机械、设备加强定期检修、养护;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模板、支架装卸过程中,尽量减少碰撞;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禁止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6:00施工;③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高噪声设备分散布置,避免局部声级过高;④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本工程产生建筑垃圾拟交由建筑有限公司处理。施工期生活垃圾在厂区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运营期:废气治理措施:项目运输扬尘采用场地硬化、派专人每天清扫洒水和道路两旁增设喷雾设施等方式减少扬尘的产生;设置集料斗、封闭式皮带运输机及配套挡板等进行卸船,减少卸船粉尘的产生;设置滑斗、封闭式皮带运输机及雾炮机降尘等进行装船,减少装船粉尘的产生;原料堆放粉尘采取"所有原料入棚堆放,棚内增设喷雾设施和设置雾炮机喷雾洒水"等方式进行降尘;食堂油烟废气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致屋顶外排。 废水治理措施:船舶生活污水和船舶含油污水分别经生活污水收集桶和含油污水收集桶收集后,交由衡阳市俊源水上通航安全服务有限公司接收、转运及处置;地面冲洗废水、喷淋降尘径流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收集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抑尘洒水和地面冲洗用水,不外排;洗车废水经过收集沉淀(三级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陆域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地农肥。 噪声治理措施: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铲车、汽车运输、皮带运输机、吊机和水泵等,厂区各设备噪声在经过基础减震、设置隔声罩、距离衰减、厂界外墙隔声以及厂区绿化后,项目厂界噪声均可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船舶人员生活垃圾、陆域工作人员生活生活垃圾、各个沉淀池污泥。生活垃圾由垃圾桶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各个沉淀池污泥定期清掏后回收利用。 |
衡珠环评〔2021〕9号报告表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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