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晖区2021年度乡村生产加工车间、经营主体拟奖补清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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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21〕10号)文件精神,衔接资金可用于对带动脱贫人口就业的乡村生产加工车间、经营主体(包括家庭农场、农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给予一定生产奖补。

区乡村振兴局联合区人社局、乡镇(涉农街道)现场认定,经区领导审批同意后,现对2021年度珠晖区乡村生产加工车间、经营主体拟奖补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珠晖区乡村振兴局反映,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0734-8169636

地址:衡阳市珠晖区湘江东路92号

附件:2021年度珠晖区乡村生产加工车间、经营主体拟奖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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