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海创建材有限公司太山砂石集散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字体:


经审议,20210112日,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衡阳市海创建材有限公司太山砂石集散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2892746

联系地址:衡阳市珠晖区湖北路湖北里10-1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太山砂石集散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东阳渡镇太山村

建设单位

衡阳市海创建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深圳能达环保科技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东阳渡镇太山村,项目总投资6500万元,占地面积65150平米。建设内容为建设南线、北线2条生产线年产80万吨砂石(其中河砂制砂20万吨/a,废石、河卵石制砂60万吨/a);北线加工区年产量约为30万吨/年(含10万吨/a河砂制砂、20万吨/a废石制砂),南线加工区年产量约为50万吨/年(含10万吨/a河砂制砂和40万吨/a河卵石制砂);新建配套的雨水沟、雨水收集池、污水处理设施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河砂上料、加工区破碎、筛分、制砂等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成品砂堆场的颗粒物及运输加工颗粒物。河砂上料时产生粉尘较小,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加工区产生的颗粒物在生产过程中采取使原料处于湿润状态,加大洒水抑尘等措施后经预测对环境影响较小;成品砂堆场的颗粒物经采取对堆场每天及时洒水抑尘后,经预测砂石堆场的颗粒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运输车辆装满物料后加盖蓬布防止抛洒,每天对道路实施洒水抑尘作业,对车辆实行限速,道路运输扬尘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生化处理设备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后外排湘江;生产废水经浓密罐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无外排,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振动筛、破碎机、制砂机等砂石生产线的生产设备及汽车运输等噪声源。本项目设备通过合理布局、安装减振垫及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届时厂界噪声可《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4标准,对周围声环境造成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沉泥和废润滑油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对周边环境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沉泥经压滤机处理后沉泥在指定地点填埋,且填埋场地按照一般固废填埋场地要求建设;废润滑油交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定期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衡阳市海创建材有限公司太山砂石集散中心建设项目报告表文本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