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阳渡街道禁止制造销售抛撒焚烧 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力度,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破除封建陈规陋习,倡导文明祭祀新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殡葬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衡阳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在全街开展禁止制造销售抛撒焚烧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打响“衡阳群众”品牌,打好“蓝天保卫战”工作目标,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联合整治,全面管控”的原则,采取宣传引导、源头治理、联合执法等方法措施,加大对制造、销售、焚烧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的治理力度,消除城市大气污染和消防安全隐患,营造文明有序、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在东阳渡街道范围全面禁止制造、销售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全面禁止在城市道路、广场、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焚烧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燃放烟花鞭炮,大力破除陈规陋习,倡导文明祭祀新风,提高市民文明素质,营造空气清新、质量优良的大气环境。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新闻网、微博、微信、社区板报、宣传栏等载体,针对中元节祭祀活动较为集中时段,在全区广泛开展“破迷信、抛陋习,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宣传活动,积极营造专项工作氛围,引导社会各界和市民深刻认识焚烧冥纸冥币、燃放鞭炮等产生的有毒烟尘带来的危害;通过发放倡议书等形式,大力倡导网上祭祀、鲜花祭祀等文明祭祀行为;在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中开展教育活动,要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学法守法,自觉摒弃陈规陋习,争做文明守法市民,主动维护城市环境和形象;在8月23日至9月3日(农历七月初五至十六期间),统一组织各村(社区)在辖区范围内主次干道悬挂宣传横幅,宣传禁止制作销售抛撒焚烧冥纸冥币等内容,全面营造宣传氛围(每个社区不少于20条宣传横幅,所有悬挂的宣传横幅在中元节过后,8月31日之前全部拆除、清理到位);村、社区、物业公司要在社区宣传栏、居民楼栋、物业小区、电梯间等广泛张贴《中元节文明祭祀倡议书》,并组织工作人员上门挨家挨户发放倡议书,加强与居民联络沟通,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二)严格查处制造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厂家。坚持源头治理,依法对生产、加工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的企业进行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街道综合执法大队牵头,组织民政、城管、创建办、两违、综治办、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辖区内生产厂家进行集中排查,对发现生产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的,要依法进行查处,从源头上控制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的生产。
(三)严厉打击销售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街道综合执法大队牵头,组织民政、城管、创建办、两违、综治办、派出所公安等部门参与,组成联合执法队伍,每天对辖区内殡葬用品市场进行检查,坚决取缔无照经营户;对超市、店铺、食杂店等超范围经营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的,依法予以没收,并对经营者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要加大对殡葬用品零售商店、小食杂店店外经营和流动商贩占道经营冥纸冥币的整治力度,彻底阻断冥纸冥币等迷信用品的流通渠道。
(四)全面取缔在公共场所露天焚烧冥纸冥币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街道综合执法大队牵头,组织民政、城管、创建办、两违、综治办、派出所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加强对城区巡查执法,坚决制止和清理露天焚烧冥纸冥币行为。各街道、乡镇场,城管部门对发现有露天焚烧冥纸冥币行为的,严格按照《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依法处罚;公安部门要加强现场执法保障,对破坏公用设施,以及不听劝阻、妨碍公务的,依法严厉打击;社区、物业公司要按照“属地管理,预防为主”的原则,对辖区内的街路、广场、绿地、居民小区、屋顶等公共场所进行执勤值守,对有烧纸行为的进行教育和劝阻。
(五)大力推行文明祭祀新方式。中元节期间,要在全区倡导现代殡葬理念,营造文明祭祀氛围。民政部门要大力推行社区公祭、网上祭祀、鲜花祭祀等文明祭祀新方式,全面移风易俗,彻底消除传统祭祀陋习。
四、组织领导
成立东阳渡街道禁止制造销售抛撒焚烧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禁止制造销售抛撒焚烧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工作,研究部署具体工作任务,协调解决相关突出问题。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 | 刘 卫 | 党工委书记 |
第一组长: | 谭超鹏 |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
常务组长: | 胡红亮 |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
副 组 长: | 徐佳琪 | 党工委委员、政协联络工委主任 |
刘俊杰 | 党工委副书记 | |
周雪莲 | 党工委委员 | |
李文辉 |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 |
朱瀛碧 | 正科级干部 | |
胡 彬 | 正科级干部 | |
罗辅龙 | 副科级干部 | |
成 员: | 街道各部门负责人,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综合执法大队,由刘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禁止制造销售抛撒焚烧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
各村(社区)也要相应成立禁止制造销售抛撒焚烧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区域、本部门禁止制造销售抛撒焚烧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丧葬祭祀用品工作的组织实施。
五、职责分工
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组织报审中元节禁烧工作方案和宣传方案,以街道办事处名义印发中元节禁烧工作方案和宣传方案。组织召开中元节禁烧工作部署会,组织街道城管、民政等部门加强对禁烧工作的督查考核和总结通报。
创建办:负责组织开展“破迷信、抛陋习,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宣传活动,推行移风易俗、促进文明祭祀,加强正面典型宣传,及时曝光违规事件,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尚,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负责禁烧工作在网上舆论的引导和管控网络舆情监测、搜集和研判等工作。
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积极查处城区流动、占道销售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行为,查处在街路、广场等公共场所露天焚烧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行为;负责组织配备水车上路巡查、监督及清扫街路卫生;巡查、劝导和制止焚烧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行为。
民政办:负责牵头组织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制造销售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企业和丧葬用品市场的整治和管理,严禁制造销售抛撒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组织(村)社区通过开展社区公祭、鲜花祭祀、时空信箱等多种方式,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大力宣传殡葬管理法规政策,积极做好文明祭祀管理工作。
派出所:负责依法打击在禁止制造销售抛撒焚烧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工作中,阻碍公务执行或扰乱社会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应急管理办:负责中元节期间组织消防人员和车辆加强街面巡逻和应急管理,制止和扑灭焚烧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行为,防止火灾隐患发生。
各村(社区):全面负责各自辖区内禁止制造销售抛撒焚烧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细化完善工作任务和措施,集中组织本辖区相关人员和力量,全面开展整治工作。以社区为单位组成巡逻队,加强对本辖区的街路、广场、绿地、居民小区、屋顶等公共场所进行巡逻检查,发现有抛撒焚烧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的行为予以劝导和制止。发现有露天焚烧冥纸冥币行为立即进行扑灭,安排作业人员和收集车辆,随时清扫和收集焚烧灰烬,确保社区道路卫生干净整洁。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8月25日以前)。区城管委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召开专题工作会,安排部署具体工作。区融媒体中心及时对集中开展禁止制造销售抛撒焚烧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工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发出文明祭祀活动的倡议,引导市民文明祭祀。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召开动员大会,明确工作任务,安排部署具体工作,并层层发动,广泛宣传,全面营造禁止制造销售抛撒焚烧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工作氛围。
(二)联合整治阶段(2020年8月26日至9月5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街道综合执法大队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力量开展联合整治。一是提前对违规生产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的生产加工企业进行集中查处取缔,并予以曝光;二是对各类市场、商场、门店、摊点等场所,逐路逐路进行集中检查,取缔违法经营行为,没收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三是组织城管、民政、派出所、应急管理、社区、“衡阳群众”等参与,对露天焚烧冥纸冥币行为依法予以劝导、教育和制止,对制止无效的予以处罚;四是新闻宣传部门现场跟踪报道整治跟踪,公安部门加强现场执法保障,增强执法合力,形成强有力的宣传氛围和整治态势。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0年9月6日以后)。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和考评,对各部门组织开展禁止制造销售抛撒焚烧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考评,实行按绩奖罚;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巡逻监管,扎实巩固集中治理成果,促进常态化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开展禁止制造销售抛撒焚烧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工作,是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改变陈规陋习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把禁止制造销售抛撒焚烧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工作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细化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彻底解决影响城市环境和大气污染的焚烧冥纸问题。
(二)精心组织,全面推进。街直相关部门、各村(社区)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并按照职责和任务抓好落实。要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共同发力,加强对禁止制造销售抛撒焚烧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全面推进,确保实效。
(三)督查考核,严肃问责。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民政办和城管要成立联合督查组,通过开展日常督查、联合督查和专项考评相结合,加强对禁止制造销售抛撒焚烧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工作的督查督办,促进工作落实。对工作不作为和严重失责的单位或个人,将严肃问责。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中有违法制造销售抛撒焚烧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的,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将报相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