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珠晖区城乡居民的告知书
珠晖区广大城乡居民:
根据珠晖区政府常务第四次会议纪要,进一步延伸和扩大城乡居民意外伤害的保障范围,我区在推行意外伤害基本医疗补偿的基础上,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为全区正常参保城乡居民提供人身意外死亡,伤残保障,承包机构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主要内容如下:
一.享受对象:全区2020年所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二.保障范围:凡全区2020年正常参保的城乡居民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因意外直接造成身体残疾或身故。
三.赔付标准:
1.意外身故责任
珠晖区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保险身故保险金给付表
年龄 |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人 | ||
无第三方责任的(即无责任方) | 有第三方责任的(即有责任方或无支付能力) | 见义勇为、因公牺牲 | |
0-18周岁(含) | 30000元 | 15000元 | 60000元 |
19-45周岁 | 40000元 | 20000元 | 60000元 |
46-65周岁 | 30000元 | 15000元 | 60000元 |
66周岁(含)以上 | 20000元 | 10000元 | 60000元 |
2.意外伤残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对该意外伤害按照本协议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简称《评定标准》)进行伤残评定,若评定等级达到本协议所列《珠晖区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保险残疾保险金给付表》(简称给付表)的对应等级,保险机构按《给付表》所对应伤残等级的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被保险人申请之日由乙方认可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鉴定费用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保险人根据《评定标准》规定的多处伤残评定原则给付残疾保险金,各项残疾赔偿金之和不得超过一级伤残保险金额。
意外伤残保险给付比例:针对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导致的身体伤残,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进行评定,在5级伤残评定标准范围内,分别确定不同保险金额,若为有第三方责任的,则按对应保额的50%给付。
珠晖区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保险残疾保险金给付表
伤残评定标准 | 每人保险金额(元) | ||||
0-18周岁(含) | 19-45周岁 | 46-65周岁 | 66周岁(含)以上 | 见义勇为、因公负伤 | |
一级(100%) | 20000 | 30000 | 20000 | 10000 | 50000 |
二级(75%) | 15000 | 22500 | 15000 | 7500 | 40000 |
三级(50%) | 10000 | 15000 | 10000 | 5000 | 30000 |
四级(30%) | 6000 | 9000 | 6000 | 3000 | 20000 |
五级(20%) | 4000 | 6000 | 4000 | 2000 | 10000 |
四、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本协议及保险单中特别约定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事项;2.被保险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服刑、在逃期间;3.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高原反应、中暑、猝死等;4.被保险人斗殴、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
五、理赔服务流程:
1报案:如参保对象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需及时(最迟不超过72小时)拨打报案电话。
2调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对发生意外伤害的对象进行现场调查,并填写“意外伤害调查表”。对符合赔付规定的,及时进入核算理赔程序,如参保对象未及时报案,影响调查取证的,且不能提供确凿的意外事故证据,保险公司有权实施拒赔。
3 意外身故、意外伤残资料提供:
意外身故与意外残疾所需资料:(1)村(居)委会提供意外死亡证明;(2)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关系证明和受益人身份证复印件;(3)受益人银行存折(卡)复印件;(4)如在医院抢救后身故,需提供医院死亡证明;(5)如意外造成残疾,需提供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伤残等级法医鉴定文件、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存折(卡)复印件;(6)参保人员本人的参保凭证;(7)联系电话。
六、特别说明:
珠晖区所有建档立卡对象住院经一站式报销后,个人自付超过7000元的部分可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再次60%报销。建档立卡对象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所需资料:(1)医疗费发票复印件;(2)一站式医保结算单;(3)诊断证明;(4)出院记录;(5)出险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6)出险人银存折(卡)复印件。
七、理赔兑付:
参保对象向珠晖区医疗保障局办事大厅窗口意外保险专岗提交完整资料后,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负责理赔审核,及时将身故金或残疾金转账至受益人指定账户,同时电话或短信告知赔付信息。注:2020年1-7月发生的可以直接报送相关资料至窗口。
八.报案电话及理赔地址:
报案电话:0734-8812668,理赔人员:罗玲倩,联系电话: 15873435906,理赔窗口设在珠晖区第二政务大厅(三角线一家食府后,广西路50-80号,)。
珠晖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