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江东水厂提质改造和城市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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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江东水厂提质改造和城市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来源:衡阳市生态环境局珠晖分局   发布时间:2020-5-29  8:30

经审议,2020529日,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衡阳市江东水厂提质改造和城市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2892746

联系地址:衡阳市珠晖区湖北路湖北里10-1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衡阳市江东水厂提质改造和城市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

衡阳市珠晖区苏洲湾路8号(江东水厂内)及城市主干道


建设单位

衡阳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德立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衡阳市江东水厂提质改造和城市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衡阳市珠晖区苏洲湾8号(江东水厂内)及城市主干道,用地面积为54600m2,项目总投资33000万元。本项目拟拆除现有一期老系统5m3/d净水系统,原址新建10m3/d净水系统;拆除二期老系统5m3/d净水系统,原址新建10m3/d深度处理系统。本次提质改造工程完成后,保持现有工程供水能力不变,供水规模为10m3/d。本项目不涉及取水头部。保留现有送水泵房及变配电所,对泵房送水系统及变配电所低压配电系统进行更换,并对泵房及配电重新装修,其余建构筑物均拆除重建;新增配套敷设和改扩建城市管网31.6k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

改扩建工程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进入市政管网,汇入江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湘江排泥水经污泥浓缩和脱水处理产生上清液和压滤水,压滤水排入排泥池,浓缩池上清液与滤池反冲洗水一起排入排水池,100%回用于

2大气环境影响

自来水生产区不会产生臭味,但在污泥处理区的浓缩池、污泥脱水间等会产生轻微的臭味,由于污泥中有机物浓度很低,臭味较轻微,并有绿化带与生产区和办公生活区隔离,不会对周围环境环境造成危害,对周边大气影响较小。

根据项目可研资料,臭氧接触池均为全封闭设计,防治臭氧外泄;池内设置气水平衡装置,池顶设置尾气排放与触媒式臭氧尾气破坏装置二套,一用一备,用于收集和分解臭氧尾气。多余臭氧尾气经过鼓风机至尾气破坏器处理,经过分解处理之后残留挥发的臭氧还原为氧气,尾气处理采用全自动监测、控制,确保达标排放。

食堂油烟:本次提质改造工程不新增职工,不新增食堂油烟的产生与排放。根据现场勘查可知,本项目食堂油烟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通过烟道楼顶排放

3声环境影响

项目改扩建完成后,经选用低噪声设备、空气距离衰减、地面吸收等因素引起噪声削减后,厂界四周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项目运营期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废活性炭量为48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项目废弃的活性炭不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本项目废弃活性炭将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有资质单位统一进行处置;废水处理污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泥1843.25t/a板框压滤机进行机械脱水干化处理后含水率约60%),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合理有效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将减至最低。


 

 

衡珠环评[2020]005号报告表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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