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 “待月珠晖——2015中秋诗会”诗歌创作、朗诵比赛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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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 “待月珠晖——2015中秋诗会”诗歌创作、朗诵比赛通知  

区直中小学、乡镇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为展示珠晖的历史、文化魅力,进一步提升珠晖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繁荣教师诗歌创作,特举办“待月珠晖——2015中秋诗会”(含诗歌创作、朗诵),现将征稿、朗诵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抗战胜利为主的不屈民族精神;以申报历史文化名城为主的家乡历史、文化风貌;以创建文明城市为主的珠晖人文风情;以中秋佳节为主的团圆和谐传统文化。

二、活动内容

1.诗歌创作。

1)参赛作品应为原创新诗,含散文诗,倡导有独特的视角和个体生命体验的诗作,作品围绕“珠晖历史、文化”“文明城市创建”“中秋”等内容表达情怀、意境。每位作者参赛作品限100行以内。

2)参赛作品须注明作者的单位、姓名。

3)请作者留好底稿,无论诗歌是否获奖,均不退稿。

4)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一律不予评奖。

2.诗歌朗诵。

1)内容:健康、向上的诗歌或散文诗。

2)形式:独诵、双人朗诵或小组朗诵(36人),可适当配音乐和表演。形式尽量多样化,但要突出朗诵,倡导脱稿朗诵。

三、活动要求

1.参赛要求:各单位务必积极参赛,不得弃权。

2.参赛名额:每校限报诗歌创作作品13件,朗诵节目一个(时间不超过5分钟)。

3.时间安排:诗歌创作截稿时间: 921; 诗歌朗诵报名截止时间: 918;比赛时间: 924上午830分(8点抽签)

4.比赛地点: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会议室

5.奖项设置:评出创作、朗诵一等奖、二等奖各若干名。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必须遵守相关规定,按时抽签、比赛。(稿件一经确定,请发送到教研室邮箱:QQ 1416285107

2.报名联系:教研室乐歆 办公电话:8334794

  珠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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