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网签幸福园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通知
关于开展网签幸福园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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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珠晖区幸福园(商品房)项目已经办结“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具备网签合同条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签时间和地点
1.2015年10月8日-2015年12月31日
2.区机关综合楼302会议室
二、网签条件
1.缴清房款的业主准备资料: 原始交款收据,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2.已缴纳60%房款,需要住房公积金(银行)按揭的业主(必须具备按揭条件,并在一个月之内办结)准备资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买受人、已婚需双方),②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买受人、已婚需双方),③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婚需双方),未婚提供未婚证明即可(所在民政局开具),④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及其他相关资产证明,并提供连续最近三个月银行流水,⑤购房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证明,⑦原始交款收据。⑧其他(以按揭银行鉴定为准)。
3. 若为转让业主,还需提供转让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网签程序
业主报名----提供资料-----审核资料-----网上签约系统打印合同-----珠晖城建开发公司与业主双方签字(盖章)-----到市产权处销售科备案。
四、几点要求
1.请各单位安排专人通知到业主或转让业主,准备好相关资料。
2.业务咨询及联系人:曾文斌13607343449;宁燕18173427964;李红芳13974740119;林敏13973444469。
3.未尽事宜由珠晖区幸福园项目建设协调指挥部负责解释。
珠晖区幸福园项目建设协调指挥部
201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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