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及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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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编办通[2016]1号

 

  关于做好2015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及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

区直机关各部门及区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中央、省、市编办有关事业单位登记制度改革精神,结合珠晖区实际,现就做好2015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及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按时做好2015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1、凡已登记的事业单位须于2016年4月底前向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报送2015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见附件二),并将统一在“珠晖区党政门户网 www.hyzhq.gov.cn”直接公示。

  2、年度报告所需提交的材料和公示内容不变。公示的年度报告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事业单位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因信息公示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3、未按期报送年度报告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停止办理本年度机构编制相关事宜,并将其列入“事业单位异常名录”,在年报公示网站向社会公示。

  4、从今年起,我区“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换证工作正式启动,有效期只设置一年,次年请各相关单位携带证书以旧换新。新版证书将形成一套对应事业单位的“统一社会代码”,法人代表应妥善保管证书,证书一旦丢失,社会代码将无法变更,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各单位自行承担。

  二、适时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

  1、根据省、市编办《关于转发中央编办<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从今年开始,我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的随机抽查,发现有违反登记管理情形的,依法进行处理,并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向社会公示。

  2、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初定7月份开始,具体时间和抽检单位到时另行通知。

  业务咨询电话:3331129 联系人:欧阳倩石 

  中共珠晖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珠晖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6年2月17日

 

 

 

  中共珠晖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2月17日印发 

  (共印200份)

20160218120538_珠编办通%5b2016%5d1号+关于做好2015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及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 (1).doc

20160218120538_珠编办通%5b2016%5d1号+关于做好2015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及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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