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晖区2016年粤汉路—广西路道路两厢提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珠晖区2016年粤汉路—广西路道路两厢提质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衡阳市珠晖区主次干道两厢提质改造工程领导小组的委托,对衡阳市珠晖区2016年粤汉路—广西路道路两厢提质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意愿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类别:货物( ) 服务( ) 工程( √ )
衡阳市珠晖区2016年粤汉路-广西路道路两厢提质改造项目
二、政府采购编号:珠财采计020006
委托代理编号:YCZX-2016-C003
三、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分为七个标包:
一包:外墙漆(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包:外墙漆、空调格栅、外墙清洗(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包:外墙漆、招牌更换(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四包:外墙漆(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包:健身器材、玻璃桥、广场护坡(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六包:地面、人行道、树池、路缘石(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七包:亮化、绿化(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四、采购项目预算(经衡阳市珠晖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
第一包上限值:2793620.75元;
第二包上限值:2769049.79元;
第三包上限值:1939396.92元;
第四包上限值:1346883.58元;
第五包上限值:1334019.24元;
第六包上限值:1568836.56元;
第七包上限值:1919457.48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根据检察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2)第一、二、三、四包的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第五、六、七包的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第一至四包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第五至七包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近六个月社保证明】,且均无在建项目。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均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一包段同时投标;
(7)投标人只能对本项目7个标包中的其中1个标包进行投标,不得重复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任项目负责人)请于2016年11月 07 日起至2016年 11 月 11 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衡阳市珠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湘江东路84号湘江名宛售楼部三楼)持以下资格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①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社保登记证或社保缴费证明(近六个月社会保险的缴费凭证原件,需有当地社保盖章或提供网上查询打印件)、资质证书、入湘施工登记证(外省企业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被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原件及复印件);
③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相应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书、身份证原件。
注:以上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须装订成册)留存招标代理机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 2016 年 11 月 29 日 09:00 分(北京时间)在 衡阳市珠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湘江东路84号湘江名宛售楼部三楼) 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仪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五)、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监督管理部门:衡阳市珠晖区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0734-8345813
采购人名称:衡阳市珠晖区主次干道两厢提质改造工程领导小组
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0734—833105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祝融路8号沐林美郡28栋9楼
联 系 人:华恒、肖飞
联系电话:0734-8202288、8272288、8266418(转分机号8955)
传 真:0734-8272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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