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晖区冶金街道建国里社区“三清三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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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衡阳市珠晖区冶金街道办事处的委托,本招标代理机构对其珠晖区冶金街道建

  国里社区“三清三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意愿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采购编号:珠财采计【2016】030008号

  委托代理编号:HYHX2016-C016

  二、采购项目类别:货物( ) 服务( √ ) 工程( )

  采购项目名称:珠晖区冶金街道建国里社区“三清三建”政府购买服务

  三、标段名称及采购预算(经衡阳市珠晖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核定)

  衡阳市珠晖区冶金街道建国里社区 “三清三建”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预算如下:

 

 

标段号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珠晖区冶金街道建国里社区“三清三建”政府购买服务

第一标段

珠晖区冶金街道建国里社区 “三清三建”政府购买服务

1

4480386.20


   四、有关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定资格条件:

  7、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8、拟任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均无在建工程;

  9、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10、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且不得有其它在建项目(提供人员岗位证书和身份证);

  11、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和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六个月(即2016年4~9月份)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到场)于2016年 11月11日起至2016年11月17日,工作日上午9:00时~11:00 时,下午15:00时~17:00时,持以下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原件和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及所投标段号,须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授权书原件须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

  ②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为三证合一新证,可提供新证),社保登记证(或近六个月向社保部门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依据)、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检察部门自本公告挂网之日起开具的查询证明原件为准,包括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在投标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④本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上述7~11条)的相关证明及材料(原件)。

  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资质证件进行审核,并将整套复印件留存招标采购单位备查,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全部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阶段,具体评议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衡阳市雁峰区黄茶路11号金玛园住宅小区B栋1-2楼

  (3)招标文件发售价格:招标文件发售价格:¥4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兹定于2016年12月2日 上午08:30分在衡阳市珠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三楼评标室进行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八、付款方式

  完成总工程量的50%时,支付总工程量30%的工程款;完成总工程量的70%时,支付总工程量50%的工程款;完成全部工程时,支付总工程量70%的工程款;经审计部门审定并出具审计报告后,付至经审计后结算价的95%;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一年后一次性全额无息付清。

  九、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陆万元整;开标现场提供汇款单,2016年11月 30日16时整之前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名义汇款至下列账户:

  账户名:衡阳市衡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蒸南支行

  账 号:831 0030 8000 0112 70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监督管理部门:衡阳市珠晖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3762420766

  采购人名称:衡阳市珠晖区冶金街道办事处

  地址:衡阳市珠晖区互助里3号

  联系人:彭晓明 电话:0734-835336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衡阳市衡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雁峰区黄茶路11号金玛园住宅小区B栋1-2楼

  联系人:邓美玉 电话:0734—2616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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