酃湖片棚户区二期改造小湾安置点(湖东村村民集中建房点)政府购买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采购人的酃湖片棚户区二期改造小湾安置点(湖东村村民集中建房点)政府购买服务。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采购项目名称:酃湖片棚户区二期改造小湾安置点(湖东村民集中建房点)政府购买服务。
二、 预算金额:约77384.80万元。
三、 编号:珠财采计【2016】030034号
四、 拟采购服务的说明
品目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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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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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主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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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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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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酃湖片棚户区二期改造小湾安置点(湖东村村民集中建房点)政府购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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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服务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居民棚改意愿入户调查、征地拆迁服务、货币安置、棚改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及评审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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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衡阳市珠晖区农村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地址:衡阳市珠晖区东风路218号二楼
六、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论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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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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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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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珠晖区公共交易资源中心三楼评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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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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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意见:
1、根据《湖南省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97号)和《衡阳市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暂行办法》(衡政办发[2016]14号)文件精神,融资平台可作为棚改承接主体。
2、本项目对承接主体的地域、融资身份、融资渠道及投资回报的公益性质等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即衡阳市珠晖区农村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处进行采购,具有唯一性。
3、衡阳市珠晖区农村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是本地区具备实施该项目的投融资、管理、服务能力的唯一单位。
鉴于本次采购的项目要求及《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财综[2014]96号文及《湖南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湘采购[2014]15号文件第五十三条、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城区安置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衡政发【2014】18号专家组一致建议该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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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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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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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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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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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 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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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建设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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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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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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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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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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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红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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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珠晖区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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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示期限:自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07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财政部门。
八、采购人和行政监督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衡阳珠晖区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 邹淑均
联系电话: 13974751960
2.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雁峰区黄茶路11号金玛园住宅小区B栋1-2楼
电话:0734-2616660
联系人:陈 景 邓美玉
3.监督管理部门:衡阳珠晖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3762420766
此单一来源公告的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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