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酃湖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场)、企事业单位:
《酃湖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中共酃湖乡委员会办公室
酃湖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8日
酃湖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切实扫除辖区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迅速在全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酃湖乡成立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伍建春 党委书记
副组长:何庆华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刘华明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江 波 乡党委委员、政协联工委主任
何小松 乡党委副书记
张 琼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谢海龙 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梁 艳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陈 凌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胡向华 副乡长
王雅萍 乡人大副主席
唐湘恒 酃湖派出所所长
成 员:刘 峰 综治办主任、司法所所长
刘 冲 党政办主任
胡洪波 经济贸易办主任、重点办副主任
夏淑华 民政办主任
邓 杰 卫计办主任
包 胜 村镇建设规划站站长
颜利华 安环站站长
尹雅琴 文明办主任
刘 玲 纪委副书记、经管站站长
刘恒雄 农林交管站副站长(负责全面工作)
蔡家斌 水利移民站站长
各村(场)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综治办主任刘峰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综治办。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一是各单位要迅速召开干部和党员会议,传达扫黑除恶心相关精神,各村要深入村组、向村(居)民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二是要督促辖区单位和临街商户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三是要利用手机微信、微博参与扫黑除恶宣传。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防止负面舆情扩散蔓延,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
(二)加强线索摸排,全面掌握情况。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重要基础,重点排查以下十种黑恶势力:一是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二是利用微信、微博、QQ等互联网公众平台。传播涉及国家安全、涉及社会稳定的有害信息,危害公共安全的黑恶势力。三是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四是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强装强卸、恶意竞标、非法垄断的黑恶势力;五是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六是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七是操纵、经营“黄赌毒”、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八是长期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打架斗殴、强拿强要、称王称霸的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九是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十是其他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涉黑涉恶违法线索。
(三)提升依法打击质量,加强各方协调。要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恶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要运用治安、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进行打击处理,严防其坐大成势。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拍蝇”结合起来,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网”,绝不姑息。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党委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单位负责人为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督导考核。乡党委、政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村两委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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