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2018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铺底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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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调整市直公务员医疗补助补助政策的通知》(衡人社发〔2015〕50号)文件第四条关于实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补助精神:各参保机关事业单位可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含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每年实施一次补助,经费由各单位筹集解决,为保障珠晖区各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待遇,参照市局做法,现通知如下:

  一、补助标准

  各机关事业单位可以对本单位具有医保账户的工作人员(含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实施2018医保年度一次补助,补助标准不超过本人一个月的医保缴费基数(退休金),经费由各单位自筹解决,因2019年医保将由税务征缴,请各单位在2018年12月31日前办理。

  二、办理步骤

  为确保各单位铺底顺利进行,请各单位严格按下列步骤进行:

  1.各单位派人到区医保中心领取公务员铺底金导盘电子表(20人以下的单位可以直接报送盖章的纸质文档)。

  2.各单位填好铺底金明细表,将纸质档盖章和电子档报送区医保中心大厅1号窗口审核,区医保中心公务员铺底办理人员:李皓,联系电话:8683284。

  3.将单位铺底资金转入区医保中心账户,注明用途为铺底金。(户名:衡阳市珠晖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基本医疗收入户,账号:43001520064050001016,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晖支行。)转账成功后凭回单到区医保中心开具正式发票。

  4.上述步骤完成后,区医保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打入参保人个人账户。

 

 珠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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