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
区直机关各部门及各相关事业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湖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规定》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8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公示对象
2018年12月31日前经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登记,已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事业单位法人。
二、办理时间
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
三、工作流程、递交材料和填表说明
详见“衡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网站(www.hysy.gov.cn)“通知公告”的“衡阳市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服务指南”。
四、网上公示
年度报告报送结束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通过“衡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网站向社会公示。
五、工作要求
1. 为方便事业单位做好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事业单位可将年度报告书及相关材料通过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在线提交完成,并在收到审查合格的网上回复后,将书面材料面交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收到材料后,将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年度报告书。
2. 对部分涉密、宗旨及业务范围较为敏感等不宜对外公示年度报告书内容的事业单位,应将经举办单位保密审查的年度报告书及相关材料面交至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不再在网上提交相关材料,也不能邮寄报送。
3. 对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事业单位暂缺个别申报材料、不影响后续审查和判断的,在事业单位承诺并按商定时限补齐的前提下,可先行办理。
4. 年度报告公示期间如有登记事项需要变更,应先申请变更登记,后办理年度报告公示。
5. 事业单位及举办单位应当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保密性负责。
6.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安排。年报公示工作基本结束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按规定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抽查,抽查结果向社会公示。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具体时间和抽检单位到时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欧阳倩石 联系电话:0734-3331129。
附件: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纸质报送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