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衡人社发〔2015〕50号文件第四条关于实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补助精神:各参保机关事业单位可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含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每年实施一次补助,经费由各单位筹集解决。为保障珠晖区各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待遇,参照市局文件精神,现通知如下:
一、补助标准
各单位可以对本单位具有医保账户的工作人员(含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实施2019医保年度一次补助,补助标准不超过本人一个月的医保缴费基数(退休金),经费由各单位自筹解决,时间从2019年11月11日到2019年12月31日止。
二、办理步骤
为确保各单位铺底顺利进行,请各单位严格按下列步骤进行:
1.各单位派人到区医保事务中心拷贝公务员铺底金导盘电子表(20人以下的单位可以直接报送盖章的纸质文档)。
2.各单位填好铺底金明细表,将纸质档盖章和电子档报送区医保事务中心201办公室审核,区医保事务中心公务员铺底办理人员:李皓。
3.将单位铺底资金转入区医保中心账户,注明用途为铺底金。(户名:衡阳市珠晖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基本医疗收入户,账号:43001520064050001016,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晖支行。)转账成功后凭回单到区医保中心开具正式发票。
4.上述步骤完成后,区医保事务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打入参保人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