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建局】区领导调研我区物业管理法制化工作
【字体:大
中
小】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物业服务规范化、长效化管理,全面提升我区老旧小区物业服务水平,着力解决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缺失或者服务不到位的问题,12月1日下午,珠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段平华一行深入区住建局调研全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法制化工作,并组织相关单位召开座谈会。
会上,珠晖区住建局、城区各街道负责人、物业公司代表分别就物业管理工作进行发言,参会人员分别提出意见建议。
段平华强调,对于日常管理较为薄弱的老旧小区和无物业管理小区,要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引导居民树立“主人翁”意识,推动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完善小区管理规约和业主议事规则等,实现小区自治共管。对如何抓好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他指出:一要加强顶层设计。区住建局要根据上级政策拿出全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和运行机制,把各方职责和关系理顺。二要积极开展试点。每个乡镇街道拿出2-3个有群众基础、硬件设施相对成熟的老旧小区开展物业管理试点工作,力争“花小钱,早出效”,推动全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早日破冰。三要多方筹措经费。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要通过申请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以及积极包装项目,努力争取改造资金,不断完善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四要积极发动群众。各乡镇街道要广泛发动群众,耐心做通思想工作,让老百姓主动参与、支持配合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同时,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为全面开展我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一审:王宁;二审:贺力;三审:资勇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