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 镇村两级财力保障“十三五”规划中期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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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升村和社区运转经费及人员工资水平
2018年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标准由16万元/村提至21万/村,其中村书记3.5万元/年、村主任3.15万元/年、副书记2.8万元/年、村委员2.45万元/年,由民政局按月准时打卡发放。社区运转经费标准,较2017年的40万元将进一步提高,社区书记、主任、委员工资标准分别提高1000元/月。下阶段,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据实进行财力保障,促进村和社区高效运转。
二、强化乡村财政财务精细化管理和资金监管力度
为切实加强乡镇财政管理,规范乡镇财政财务收支行为,2018年我区对五个涉农的乡镇街道财政所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乡镇财政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执行的严肃性和决算的规范性;各项政策的贯彻情况;各项资金拨付流程的规范性、资金管理的安全性和各财政所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严格督促各乡镇街道财政所按照上级要求,按月完成好村级账务核算工作,并及时上传至“互联网+监督”平台,让每一笔村级收入支出阳光公开透明。
三、惠农惠民资金发放工作有序开展
2018年上半年,我区累计发放23种补贴,其中惠农补贴19种,扶贫补贴4种,共计3085万元,惠及乡镇街道共24535户,重点用于产业发展、民生保障、救灾补助、精准扶贫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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