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 关于开展珠晖区经营性资产摸底上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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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财字〔2018〕13号

  关于开展珠晖区经营性资产摸底上报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乡镇场,区直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区门面、自有房等可用于对外出租的经营性资产管理,提高资产管理水平与使用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现对各街道、乡镇场,区直相关部门的经营性资产进行全面摸查梳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明确主题。本次核查以门面、出租用房或场地为主,即以对外租赁形式获取出租收入的资产为主。

  (二)明晰产权和收益。认真梳理好各资产的权属关系,明确自用、自营、出租、闲置或其它单位占用的资产类别;明确产权通过何种方式获得;明确是否办理好产权证明等相关手续及目前使用状况。对本单位门面收益进行全面清查、界定,明确使用面积、市场估价;明确出租资产合同期限、合同金额。

  (三)明确债权、债务。明确承租人合同期限、合同金额。进一步明确债权债务关系,并查明形成原因。

  (四)明确责任。对摸底的资产数量、面积、价值必须如实上报,经办人、责任人必须签字。隐瞒不报或不如实上报的单位名单将上报区政府、区纪委。

  二、统计范围

  各街道、乡镇场,区直相关部门的门面、出租用房或场地及其它可用于对外经营性出租的资产。

  三、上报时间

  2018年8月15日前

  四、工作方法

  为落实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本次工作由区财政局牵头,区金融办配合。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资产摸底,按照《珠晖区经营性资产统计表》(见附件)进行如实统计,并在8月15日前报至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五、事后督查

  各单位统计结果上报区委、区政府后,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上报资料进行全面核实,对上报的经营性资产进行实地核查。

  联系人:周莹倩           联系方式:0734-3331556

  附件:珠晖区经营性资产统计表

  衡阳市珠晖区财政局

                                       2018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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