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 召开全国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任务的电视电话会议
【字体:大
中
小】
2019年
9月
27日
,在区财政局四楼举行了关于参加全国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任务的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参会人员为区财政、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区国资监管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会议提出,此次划转,主要是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的
10%国有股权划转至相关承接主体,既不改变国有股权性质,也不改变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因此,在实施中需要把握的核心内容主要有
4方面:一是要准确界定划转范围和划转对象;二是明确和细化划转操作程序;三是合理选择确定划转承接主体;四是准确界定划转承接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与中央企业相比,地方企业情况更为复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划转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建议各地方成立由有关负责同志牵头的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划转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加强组织领导,压实部门责任,协调解决重大事项,督促指导划转工作。
(周莹倩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