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颜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街道、乡镇场党委(支部),区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党组),区法院、区检察院党组,区衡冶社区服务指导中心党委:
经区委研究同意:
颜 斌同志任中共珠晖区委办公室副主任(正科),免去其衡阳广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陈永进同志任中共珠晖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
徐劼平同志任珠晖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中共珠晖区委办公室纪检组长;
尹 帅同志任珠晖区政策研究室主任;
曹绍平同志任中共珠晖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兼)、610办主任,免去其珠晖区财政局党组成员、珠晖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组副书记、成员职务;
尹鹏辉同志任珠晖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区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管理办公室主任、珠晖区茶山坳镇党委委员(挂职)职务;
刘信麟同志任中共珠晖区委统战部副部长(排第一);
周宏丽同志任珠晖区妇女联合会主席,免去其中共珠晖区委统战部副部长(排第一)、珠晖区工商业联合会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欧阳素芳同志任珠晖区红十字会会长;
羊 斌同志任珠晖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其中共珠晖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兼)、区委610办主任职务;
谢志军同志任珠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党委委员、书记;
李必根同志任珠晖区民政局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珠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朱迎春同志任珠晖区财政局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珠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邬 辉同志任珠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书记;
邹淑均同志任珠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书记;
奉满元同志任珠晖区农林局党组成员、书记;
危杰林同志任珠晖区水利局党组成员、书记;
谭安宇同志任珠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书记;
王 钧同志任珠晖区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局党委委员、书记;
唐 伟同志任衡阳广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珠晖区茶山坳镇党委副书记、委员(挂职)职务;
胡 军同志任珠晖区水利局党组成员、副书记;
谢亚玲同志任珠晖区粤汉街道党委委员、副书记;
何庆华同志任珠晖区冶金街道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珠晖区和平乡党委副书记、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刘 卫同志任珠晖区东阳渡街道党委委员、副书记;
肖启贤同志任珠晖区酃湖乡党委委员、副书记;
谭咸龙同志任珠晖区茶山坳镇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冶金街道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刘李进同志任珠晖区酃湖乡党委委员、副书记、纪委书记(正科),免去其共青团珠晖区委员会书记、珠晖区和平乡党委副书记、委员(挂职)职务;
免去方旭辉同志中共珠晖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职务;
免去周宇红同志珠晖区妇女联合会主席职务;
免去江忠华同志珠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刘继承同志珠晖区财政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免去郭 然同志珠晖区民政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免去江友华区移民开发局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肖玉玲同志珠晖区信访局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邹少林同志珠晖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聂 朔同志珠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杨 虹同志珠晖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党委书记、委员职务,任珠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正科);
免去杨大谋同志珠晖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成员职务;
免去刘 辉同志粤汉街道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伍沙威苗圃街道党委副书记、委员、纪委书记、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彭晓明同志珠晖区冶金街道党委副书记、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免去许飞艳同志珠晖区衡州路街道党委副书记、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免去谭超鹏同志珠晖区和平乡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彭 健同志珠晖区酃湖乡党委副书记、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免去刘华明同志珠晖区酃湖乡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贺海啸同志珠晖区茶山坳镇党委副书记、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免去肖琪琳同志珠晖区茶山坳镇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贺康政同志珠晖区茶山坳镇党委委员职务。
中共珠晖区委员会
2015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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