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衡阳市委关于刘国荣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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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经市委研究同意:

  刘国荣同志任中共衡南县委委员、常委,免去其中共常宁市委常委、委员职务;

  曾小成同志任中共衡阳市委政法委员会政治部主任,免去其中共衡南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李世钧同志任中共衡阳县委委员、常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免去其中共衡山县委常委、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免去王苏龙同志的中共衡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段晓赛同志任中共衡山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免去其中共耒阳市委常委、委员职务;

  陈平阳同志任中共衡山县委委员、常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免去其中共衡阳市石鼓区委常委、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谢石中同志任中共衡山县委委员、常委,免去其衡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煤炭管理局) 党委委员职务;

  唐年初同志任中共衡山县委委员、常委,免去其中共衡阳市委政法委员会政治部主任职务;

  李育全同志任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免去其中共衡山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谭秋萌同志的中共衡山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雷继红同志的衡阳市妇女联合会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职务;

  彭丽堂同志任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免去其中共衡东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谭春兰、蒋虎韬同志的中共衡东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周乾坤同志任中共祁东县委委员、常委,免去其衡阳市信访局党组成员职务;

  邹文胜同志任中共祁东县委委员、常委;

  免去曾洪波、刘桢干、旷桂林同志的中共祁东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邹雄杰同志任中共常宁市委委员、常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免去其中共衡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衡阳市监察局)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免去唐奇林同志的中共常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邹锟任中共衡阳市委副秘书长,免去其中共常宁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刘启宏同志的中共常宁市委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邹远国同志的衡阳市农业委员会(中共衡阳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副处级干部(现代农业示范园管理委员会主任) 职务;

  邱小兵同志任中共耒阳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免去其中共衡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委员职务;

  刘洋同志任中共耒阳市委委员、常委;

  谢培同志任中共耒阳市委委员、常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免去其衡阳市珠晖区副县级干部职务;

  免去管林立同志的中共耒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免去汪军同志的中共耒阳市委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王翔同志的衡阳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组成员;

  刘军同志任中共衡阳市南岳区委委员、常委、政法委员会书记,免去其中共常宁市委常委、委员、政法委员会书记职务;

  免去蒋炳炎同志的中共衡阳市南岳区委政法委员会书记职务;

  伍松同志任中共衡阳市南岳区委委员、常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免去其衡阳市商务和粮食局党委委员、中共衡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衡阳市商务和粮食局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书记职务;

  免去胡显西同志的中共衡阳市南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翟亮月同志任中共衡阳市南岳区委委员、常委;

  免去文运芝同志的中共衡阳市南岳区委常委、委员职务;

  张伟同志任中共衡阳市雁峰区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李健同志任中共衡阳市雁峰区委委员、常委,免去其中共衡阳市珠晖区委常委、委员职务;

  刘云同志任中共衡阳市雁峰区委委员、常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免去其中共衡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衡阳市监察局) 宣传部部长职务;

  免去蒋云新同志的中共衡阳市雁峰区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单绪平、孙艳平、黄耀武同志的中共衡阳市雁峰区委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贺卫红同志的中共衡阳市雁峰区委常委、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刘中柱同志任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副处级检察员;

  龚建民同志任中共衡阳市石鼓区委委员、常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曾梦龙同志任中共衡阳市石鼓区委委员、常委;

  免去邓昌旺同志的中共衡阳市石鼓区委常委、委员、政法委员会书记职务;

  王敏同志任中共衡阳市珠晖区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免去其中共衡阳市石鼓区委常委、委员职务;

  彭顺利同志任中共衡阳市珠晖区委委员、常委,免去其中共衡阳市蒸湘区委常委、委员职务;

  段志阳同志任中共衡阳市珠晖区委委员、常委,免去其衡阳市总工会副主席、党组成员职务;

  谢韬同志任中共衡阳市珠晖区委委员、常委,免去其共青团衡阳市委副书记、党组成员职务;

  魏春生同志任中共衡阳市珠晖区委委员、常委,免去其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殷亮同志任中共衡阳市珠晖区委委员、常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免去其中共衡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衡阳市监察局) 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免去阳丽红同志的中共衡阳市珠晖区委常委、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彭建元同志任衡阳市总工会副主席、党组成员,免去其中共衡阳市珠晖区委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聂百洲、陈爱军、肖斌同志的中共衡阳市珠晖区委常委、委员职务;

  于德辉同志任中共衡阳市蒸湘区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免去其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谢斌同志任中共衡阳市蒸湘区委委员、常委;

  唐仕龙任中共衡阳市蒸湘区委委员、常委,免去其中共衡阳市委宣传部副处级干部(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主任高配) 职务;

  免去谢柯同志的中共衡阳市蒸湘区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周宏辉同志的中共衡阳市蒸湘区委常委、委员职务。

  中共衡阳市委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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