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屈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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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屈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各部门:
经乡党委研究同意:
屈
震同志任和平乡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免去其文化综合服务站站长、党政综合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职务;
涂
新同志任和平乡财政所所长,免去其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
瑶同志任和平乡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团委书记、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伍
钰同志任和平乡安环站站长;
许丽琴同志任和平乡妇联主席、劳动就业保障服务站站长;
肖高欣同志任和平乡民政办主任,免去其村帐乡代管中心主任、经管站站长职务;
李春鹏同志任和平乡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
胡
星同志任和平乡城管环卫站站长;
宋依霖同志任和平乡村镇建设和规划管理服务站站长;
彭
莉同志任村帐乡代管中心主任、经管站站长;
李
磊同志任和平乡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免去其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
忠同志任和平乡社管站站长,免去其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办副主任
职务;
刘
赋同志任和平乡团委书记;
戴文武同志任和平乡重点办主任,免去其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许建斌同志任文化综合服务站站长;
杨珍元同志任司法所所长;
洪
帅同志任和平乡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中共珠晖区和平乡委员会
2017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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