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委十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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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4日,衡阳市委十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中共衡阳市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衡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亿龙强调,全面建成小康衡阳,必须将法治衡阳建设作为重要内容,摆在突出位置,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确保到2020年法治衡阳基本建成。衡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周海兵主持会议。

  本次全会应到委员49人,因事请假5人,实到44人,应到候补委员1人,实到1人,符合法定人数。

  李亿龙在讲话中会议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加快法治衡阳建设的重大意义。加快法治衡阳建设是全面建成小康衡阳的内在要求,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力保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选,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

  李亿龙要求,要突出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加快法治衡阳建设步伐。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保证宪法法律实施。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即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理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要坚持依法决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执行法定程序。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合理配置执法力量。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备案制度。要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要努力促进公正司法,切实维护公平正义。要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预防和惩处等制度和机制。要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要着力夯实法治基础,推动法治社会建设。要把全民普法守法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程来抓,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推动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法治与德治两手抓。 要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强化法治人才保障。要抓好法治专门队伍建设,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和专业人才培养。

  李亿龙强调,要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确保法治衡阳建设顺利推进。要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依法执政,依规依纪管党治党,推动法治衡阳建设落到实处。

  李亿龙还强调,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在法治衡阳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头把法治建设贯穿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以法治引领推进改革,以法治优化发展环境,以法治化解社会矛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衡阳市委副书记邓群策作《中共衡阳市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起草说明。

  在进行分组讨论之后,全会表决通过了《中共衡阳市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会议还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给予李安元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决定》。

  衡阳市领导廖炎秋、谢宏治、谢恒斌、段志刚、罗东海、包昌林、廖茂雄、刘丽华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坐。

  全体市委委员、市委候补委员出席会议;不是市委委员、市委候补委员的市级领导,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市纪委常务委员,市直有关单位党员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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