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粤汉街道制毒场所摸排专项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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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粤汉街道制毒场所摸排

专项行动方案


针对依托咪酯列管后,根据《2024年度珠晖区制毒场所摸排专项行动方案》(珠禁办〔2024〕1号),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定,自2024年1月15日至3月15日,在全街部署开展制毒场所摸排专项行动。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聚焦解决新形势下我街防范制毒风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摸排澄清我街涉可制毒物品企业(单位)、化工作坊底数,保持严防、严打、严管态势,实现两个100%、两个“零发生”,即:涉可制毒物品企业(单位)、化工作坊知晓率100%,对涉可制毒物品企业(单位)、化工作坊警示宣传覆盖100%,可制毒物品流入制毒渠道案事件“零发生”,外省市公安机关查处衡阳境内制毒窝点案事件“零发生”。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全街制毒场所摸排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张崇祥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陆飞任第一副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刘俊、粤汉派出所所长贺显辉任第二副组长,其他班子人员及司法所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综治办,刘俊兼任主任,各办(中心)、各社区名确一名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

三、工作措施

强化对38种易制毒化学品及其他可用于制毒的18种非列管化学品日常监管工作,积极应对新形势,将α-甲基苄胺、氯乙酸乙酯、乙酸乙酯3种化学品纳入摸排管控范围。

(一)全面摸排澄清涉可制毒物品企业(单位)、化工作坊。街道综治办牵头,组织各办(中心)、各社区,深入辖区清查涉可制毒物品企业(单位)、化工作坊,全面摸排澄清底数。摸排清查过程中要突出四个重点:一是生产、经营、使用α-甲基苄胺、氯乙酸乙酯、乙酸乙酯3种化学品的企业(单位)与作坊;二是生产设备中有反应釜、高低温一体机、蒸馏器、离心机等设备的企业(单位)与作坊;三是地处偏僻、无营业登记证件的废弃农舍、养猪场、工厂、仓库、废弃矿场等新开工场所,特别是申请了工业用电的化工企业;四是当地群众投诉气味刺鼻、污染严重的化工企业与作坊。对于以上重点,要摸清企业(单位)、作坊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掌握产品流向的同时,及时反馈给公安部门进行核查。

(二)全面摸排澄清可制毒设备底数。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和规范反应釜、高低温一体机、蒸馏器、离心机、核磁共振波谱仪、制冷压缩机、压片机等可制毒设备的管理,严格落实100%登记报备制度,建立信息共享通报机制,建立备查档案、明确责任分工、建立联系渠道、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线索。

(三)强化寄递物流行业信息报送。街道综治办充分发挥统筹作用,加强对辖区寄递物流行业指导、监管职责,要求寄递物流行业将α-甲基苄胺、氯乙酸乙酯、乙酸乙酯、反应釜、高低温一体机等关键可制毒物品的物流信息第一时间通报至本地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必须100%核查到位,涉嫌制毒的必须通报至区公安局禁毒大队。

(四)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涉制毒线索。广泛鼓励、动员辖区广大居民群众,特别是城乡结合等偏僻地区群众,踊跃举报制毒线索。根据举报线索查获非法制造、加工毒品厂(点)的,严格按照《“衡阳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衡阳市实施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办法操作细则》,予以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迅速部署落实。各社区要第一时间向街道联点领导汇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制毒场所摸排专项行动方案;要加强统筹协调,凝聚多方合力,压实细化基层职责分工任务,迅速开展摸排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街道综治办联合粤汉派出所对行动开始后的每一起制毒案件开展“一案双查”,查清背后监管漏洞,重点查明是否存在基层摸排不实、寄递物流信息通报不及时,划清责任并严肃追责。对于摸排不力,发生被外地查处本地制毒案件的社区,以及发生了影响重大制毒案件或制毒案件多发的社区及各坐落单位,将对其予以重点整治。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社区要在2024年2月18日前向街道综治办报送《涉可制毒物品企业(单位)、化工作坊摸排表》;2月18日之后,截至行动结束,每半月向综治办报送《涉可制毒物品企业(单位)、化工作坊摸排表》更新情况。报送数据为0的,需提交书面说明。3月15日之后,该项摸排工作转为禁毒日常工作。




中共珠晖区粤汉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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