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 ——珠晖区民政局2020年社区运转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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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衡阳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衡财绩〔2014〕439号)《珠晖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珠财字〔2019〕5号)《衡阳市珠晖区财政局关于实施2021年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的通知》(珠财绩〔20216号)等文件精神,衡阳市珠晖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21年1129日至123衡阳市珠晖区民政局(以下简称"区民政局")主管的2020社区运转经费(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一、评价实施情况

本次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项目立项、预算执行、组织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及绩效等方面,根据预定的评价指标体系对2020社区运转经费进行评价,综合各项目的评价情况得出整体评价结论。2020社区运转经费级预算资金1,778.04万元,现场评价资金1,778.04万元,占预算资金总额的100%。

二、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社区运转经费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工资补助和社区运行经费。项目立项依据、主要建设内容及绩效目标如下:

(一)立项依据

1.根据中共珠晖区委组织部、珠晖区民政局、珠晖区财政局和珠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珠组通〔2018〕16号),意见中对社区专职工作者的界定、选配、待遇、管理、考核与奖惩做出了相关规定。

2.根据珠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珠晖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会议纪要》〔2019〕第11次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工资待遇、社区工作经费、社区运转保障经费、社区专职工作者"五险一金"缴纳基数及其他福利待遇、档案、财务及人员管理。

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管理,中共珠晖区委组织部、珠晖区民政局、珠晖区财政局和珠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衡阳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衡组发〔2020〕5号),办法中对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职能体系、招聘程序、岗位等级序列、待遇保障、晋升渠道与"两委"成员的交叉任职、管理、考核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项目主要内容绩效目标

2020年社区运转经费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工资补助和社区运行经费。该项目绩效目标为按时按月发放社区工作人员工资,保障社区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项目资金情况

(一)预算安排与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社区运转经费预算总额为1,778.04万元,截至评价日实际到位1,778.04万元,资金到位100%

                                 单位:元

序号

日期

文号

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

到位金额

1

2020年03月19日

珠财指[2020]A字0023

珠晖区

民政局

预拨二季度社区运转经费

4,470,000.00

2

2020年01月09日

珠财指[2020]B字0010

珠晖区

民政局

预拨2020年第一季度社区经费

4,470,000.00

3

2020年06月22日

珠财指[2020]A字0023

珠晖区

民政局

社区运转经费

4,470,000.00

4

2020年12月31日

珠财指[2020]A字0154

珠晖区

民政局

2020年社区运转经费结算

1,370,400.00

5

2020年10月28日

珠财指[2020]B字0251

珠晖区

民政局

预拨社区运转经费

3,000,000.00

合计

1,7780,400.00


(二)项目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社区运转经费预算总额为1,778.04万元截至评价日实际支出1,439.27万元,预算执行率80.95%,尚未使用的专项资金均留存于区民政局的账户。项目支出1,439.27万元,其中959.03万元用于发放社区人员工资、390.24万元用于社区人员津补贴(五险一金)、90万元社区工作经费(半年工作经费,2.5万元每个社区)。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民政局专项资金参照统一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专项资金进行专项核。本次绩效评价过程未发现资金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情况。

四、项目实施情况

2020年民政按时按月发放社区工作人员工资。2020年6月以前区民政局按照《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珠组通〔2018〕16号)落实社区专职工作者选配、待遇、管理、考核与奖惩各项规定。2020年6月以后区民政局按照《衡阳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衡组发〔2020〕5号)落实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职能体系、招聘程序、岗位等级序列、待遇保障、晋升渠道与"两委"成员的交叉任职、管理、考核等各项规定。

五、项目产出成果及效益情况分析

(一)推行"四清"工作法,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

社区工作法来自于基层探索实践,生成于基层改革创新,具有鲜明特色的新时代群众工作方法,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的生动实践。珠晖区已有临江社区"三带两促"工作法、荷花坪社区的"四个社区"工作法和前进里"一核三微"工作法三个优秀先进工作法被全省推广区民政局开展宣传推广、互学交流活动,带动全区其他社区以民生性、系统性、创新性、操作性、示范性为标准,努力创造更多可推广,操作性强、特色鲜明的社区工作法。

满足专业需求,提升社区干部培训有效性

为增强社区干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信心和能力,区民政局会同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委宣传部、区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对全体社区专职工作者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等全方位培训,提升了专职社区工作者的政策理论水平、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和专业化建设。

存在的问题

项目绩效自评不到位

专项资金自评报告中项目管理、产出、效益均未进行清晰描述自评评分表中个性指标未根据项目特性设置个性化指标。

预算执行率偏低

2021年社区运转经费到位1,778.04 万元,实际支出1,439.27元,预算执行率仅为 80.95%。

(三)制度执行不到位

 绩效工资未按制度发放。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珠组通[2018]16号)文件规定绩效工资按考核结果发放,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标准为:优秀10000元、良好8000元、合格6000元。2020年社区专职工作者均按6000元每人发放,未按考核结果发放

(四)项目管理欠规范

一是未制定社区专职工作者档案管理办法且未建立电子档案。区民政局未按照《珠晖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会议纪要[2019]第11次会议》要求制定社区专职工作者档案管理办法建立电子档案,仅对社区专职工作者档案进行纸质存档管理。二是部分人员存档工资表与实际发放数据存在差异,如:粤汉街道粤汉社区李芸芝工资表3220元,实发3820元东阳渡街道周家坳社区吕贝工资表3260元,实发3360元;广东路街道和平小区社区周玲俐工资表3580元,实发3380元。差异原因主要为存档工资表未及时更新仅对发放表更新,从而导致差异。

、相关建议

(一)增强绩效管理意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建议按照财政绩效管理要求,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的责任意识,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考核工作,在项目结束后按要求对项目的实际产出和效益进行自评绩效管理贯穿于项目始终。

(二)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率

建议区民政局充分预计项目前期工作的复杂性和长期性,制定并细化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加快推进前期准备工作,为项目实际落地实施创造条件。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建立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定期跟踪反馈机制,突出项目事前事中进度督查,全方位监督和跟踪项目实施进度,根据项目进度安排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制度执行落实社工利益

建议区民政局按照《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珠组通[2018]16号)规定标准为社区专职工作者发放绩效工资。

(四)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管理

为了保证项目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及规范性,建议区民政局根据项目情况制定社区专职工作者档案管理办法且建立电子档案,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的收集与整理,保证档案信息完整及按时归档,并建立索引,便于日后查找。

、评价结论

民政局基本完成了2020年社区运转经费项目建设目标,但仍存在绩效自评不到位、预算执行率偏低、制度执行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评价小组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项目产出和效益七个方面对该项目进行了评价,项目综合评分86.5分,评价等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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