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晖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1年珠晖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1、部门基本情况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5、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6、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预算公开及三公经费预算
2、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
社保中心主要职责是:根据根据市委编办《关于珠晖区机构改革涉改科级事业单位调整的批复》(衡编办复字(2019)9号)精神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区机关事业、企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二)负责拟订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计划,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编制基金预决算,管理区本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统筹外代发资金。
(三)负责全区参保对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的审核、待遇标准的确定和给付以及全区职业年金、企业年金的归集、经办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全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及用人单位的参保登记,协助缴费基数核定。
(五)负责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对象的个人账户管理和权益记录。
(六)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经办业务的稽核、社会保险内部审计和风险防控工作。
(七)负责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统计工作。负责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应用、维护及数据管理工作。推动养老保险大数据应用及“互联网+”工作,参与信用体系建设。
(八)负责基本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和社会化查询服务。
(九)负责社会保险的宣传、信访工作,受理群众有关社会保险的投诉举报、咨询服务。
(十)完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主要工作任务,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一)综合股。(二)规划财务股。(三)公共业务股。(四)退休管理服务股。(五)城乡居民养老工作股。(六)档案管理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机构是珠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二级机构事业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本二级机构单独公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珠晖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收入只安排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支出既包括保障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业务工作专项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0624.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0624.91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536.91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 1064.06 万元、转移支付增加1472.85万元。
(二)支出预算: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0624.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601.96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75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2 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536.9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006.2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530.63万元。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24.91 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8144.8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80.0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业务工作经费和其他事务支出。
其中:1、社保配套项目694万元,主要用于社保配套基金方面支出;
2、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补贴及丧葬补助项目1685.27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及丧葬补贴方面支出;
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员政府代缴经费项目45 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员政府代缴方面支出;
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经费4.23万元;
5、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事务管理经费25万元;
6、死亡申报奖励4.2万元;
7、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
8、军转干部职级补助3.33万元;
9、代办费9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7.8万元,与2020年持平。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0.1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0.1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0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减少0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减少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减少0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珠晖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5、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10624.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144.88万元,项目支出 2480.03万元。
6、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办公经费23.23万元,用于本单位日常及业务开支;会议费预算0万元,主要是0会议,参会人数0人;培训费预算1万元,主要是社保业务培训培训,参加培训100人;公务接待费0.1万元,用于国内公务接待,接待人次25人;不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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