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晖区环境卫生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1年珠晖区环境卫生所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1、部门基本情况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5、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6、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预算公开及三公经费预算
2、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
珠晖区环卫所主要职责是: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是:负责全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东外环线、衡州大道、武广大桥、衡云干道、船山东路、武广广场和火车站广场的清扫保洁、道路清洗工作;负责全区主次干道、衡阳铁路地区环卫职能的垃圾收集、垃圾站清运中转及乡镇压缩式垃圾站清运;负责公厕、垃圾站、果皮箱等环卫设施的清扫与维护;“牛皮癣”清理工作。
2、机构设置
我单位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人事计财股、安全保卫股、质检股、清扫队、清运队、清厕队、清洗队、武广队及有偿服务收费队等10个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机构是珠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下设二级机构事业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本二级机构单独公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珠晖区环卫所单位收入只安排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支出既包括保障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业务工作专项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254.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54.82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44.3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减少144.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254.82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981.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9.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66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44.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44.3万元,项目支出减少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54.8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954.8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0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43.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11.1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业务工作经费和其他事务支出。其中:1、环卫维护及乡村垃圾清运经费897万元;2、牛皮癣治理工作经费85.7万元;3、高温防暑经费28.42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珠晖区环卫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7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3.3万元,下降14 %,主要是因为在职人员减少。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减少0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减少0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22.7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522.7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珠晖区环境卫生所共有车辆87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8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清洁卫生车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5、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254.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3.7万元,项目支出1011.12万元。
6、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0万元,未开展会议,会议人数0人;培训费预算0万元,未开展培训,培训人数0人;预计不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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