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珠晖分中心2019年度自然村通公路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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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珠晖分中心2019年度自然村通公路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衡阳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衡财绩〔2014〕439号)、《珠晖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珠财字〔2019〕5号)和《衡阳市珠晖区财政局关于实施2020年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的通知》(珠财绩〔2020〕20号)等文件精神,衡阳市珠晖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组对衡阳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珠晖分中心实施的2019年度自然村通公路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自然村公路专项”)进行了绩效评价。

一、评价实施情况

本次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项目立项、预算执行、组织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及绩效等方面,根据预定的评价指标体系对自然村通公路专项进行评价,综合各项目的评价情况得出整体评价结论。2019年度资金专项区级预算资金200万元,现场评价资金200万元,占预算资金总额的100%。

二、项目基本情况

衡阳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珠晖分中心(以下简称“珠晖分中心”)自然村通公路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珠晖区酃湖乡、茶山坳镇、东阳渡镇修建16条自然村通水泥路,路面宽3.5米,路基宽4.5m,建设里程为9.721公里。项目立项依据、主要建设内容及绩效目标如下:

(一)立项依据

《湖南省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7]65号)明确了湖南省2019年实施剩余的非贫困县非贫困村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里程共计1.8万公里;《湖南省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实施细则》(湘交农资[2017]226号)明确了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目标和职责、工程建设与管理;《珠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晖区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珠政办发[2018]29号)明确了珠晖区2019年实施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里程15.3公里,2019年底全区自然村实现“组组通”的目标任务。

(二)项目主要内容绩效目标

修建自然村水泥路9.721公里,于2019年9月投入使用,并通过项目验收,改善村落间交通运输状况,实现25户以及100人以上自然村水泥(沥青)路“组组通”。

三、项目资金情况

(一)预算安排与实际执行情况

2019年度纳入评价的自然村通公路专项资金预算总额为200万元,2019年12月27日,珠晖分中心收到区级项目资金2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因资金拨付时间较晚,该项目2019年度预算资金大部分于2020年支付,截至现场评价日,该项目实际支出206.30万元(超支部分由项目单位自行垫付),预算执行率103.15%。

项目支出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支出类别

金额

1

自然村通水泥路工程款

200.00

2

自然村通水泥路设计费

3.09

3

自然村通水泥路监理费

1.75

4

自然村通水泥路检测费

1.46

合    计

206.30


(二)项目单位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1.资金管理情况

珠晖分中心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基本明确了资金支付的审批程序,但也存在未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情况。

2.资金使用情况

珠晖分中心资金使用基本合规,项目资金支出基本为直接支出,支出的具体内容对象、用途等事项明确、清晰,但也存在项目资金支出附件不齐全、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等情况。

四、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为落实珠晖区委、区政府重点民生实事工作要求,珠晖分中心将全区农村公路重点民生实事建设工作逐一落实到乡镇(街道)及村组,把任务分解到具体岗位,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自然村通公路项目有序实施,并邀请市自然村通公路建设项目部领导实地现场督导,按照省厅规划及省、市重点民生实事考核细则,进行对标对表、查漏补缺。2019年9月底完成路面工程并投入使用,2019年10月按项目建设要求完成竣工验收,所有路基和路面工程经过衡阳市质量监督站及省交通厅委托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路面宽度、强度、硬度全部符合要求。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制定了《安全规章制度》、《公文档案管理制度》、《项目部考勤管理制度》、《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成立了工程质量监督小组,为规范项目日常办公管理,推行工程质量管理,充分掌握全区农村公路建设进展情况,珠晖分中心联合区政府督查室定期开展专门督查行动,重点对责任落实、质量安全、工作进度、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建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对项目质量问题追究至相关责任人。

五、项目产出成果及效益情况分析

一是率先完工,促进发展。珠晖区自然村通水泥路项目建设里程9.721公里,所有路面工程在2019年9月25日完工,成为衡阳市十二个县(市区)第一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行政区。珠晖区自然村通公路项目的实施,可节省村民出行时间,促进当地交通的发展,满足村民农村生产、生活的出行需要,带动当地村民就业,对农村地区产业结构和经济规模空间布局的变化起到了引导作用,有利于项目影响区与其它地区的经济交流,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升级与资源开发。

二是责任分解,落到实处。为落实珠晖区委、区政府重点民生实事工作要求,珠晖分中心将农村公路建设全面推进,逐一落实到乡镇(街道)及村组,召开了全区农村公路建设推进会。以“村村相通,组组相连,户户成网”为方向,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通达程度,保证了资源的均衡流动,进一步加快强市、强县和强村的建设,同时也进一步发挥了以强带弱的辐射功能,农村城镇节点的结构得到优化,促进了农村小城镇建设的发展,加快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步伐。

三是高效推动,力求“争优”。对照省厅规划及省、市重点民生实事考核细则,逐步逐项对标对表、查漏补缺,严把质量监督关。项目管理工作得到市领导巡查人员的好评。在2019年度全市公路工作绩效评估中,珠晖区荣获一等奖。

六、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制度不健全

珠晖分中心制定了安全规章、财务管理、工程质量管理等制度,但未针对自然村通公路项目建立系统的项目管理制度以明确工程的进度、技术要求、施工现场管理要求等,也未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二)资金使用不规范

一是项目资金支出凭证附件不齐。如2019年8月6号凭证预付衡阳路桥自然村通水泥路工程款60万元、2019年9月28号凭证预付衡阳路桥自然村通水泥路工程款60万元,均未附工程进度计量表。二是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如2019年11月9号凭证,珠晖分中心于2019年11月8日一次性支付自然村通水泥路2019年设计费3.09万元,但依据珠晖分中心与衡阳通畅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签订的《珠晖区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合同协议书》,上述设计费应于合同签订(2018年7月11日)一月内支付暂定设计费的30%作为预付款,根据乙方完成及提交全部的设计文件,提交设计文件并经甲方确认后支付60%的合同款,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10%余款”。

(三)验收程序不严谨

项目建设程序基本合规,但验收环节欠严谨,如:《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项目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仅有验收单位盖章,验收表中的总体情况描述栏和总体质量鉴定意见栏均未签署具体内容。

(四)监督管理不到位

珠晖分中心在项目实施期进行了监管,编制了项目巡查记录表,反应了巡查过程中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的情况和需整改问题,但未记录反馈整改时间和具体整改情况。

七、相关建议

(一)完善相关制度建设,规范项目管理。完善项目管及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是提高项目综合成效的有力保障。建议珠晖分中心根据自然村通公路专项的特点,研究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项目执行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考核,促进项目及资金的规范管理。

提高财务核算水平,规范资金使用。建议珠晖分中心加强原始凭证审核,对于附件不齐全的凭证予以退回或要求经办人员补齐相关附件,同时加强合同款项支付的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规避法律风险。

(三)规范项目验收,保障项目实施质量。建议珠晖分中心加强项目的验收管理及审核程序,使验收更加规范的同时,也确保实施项目切实完成了相关实施任务与活动,符合相关要求,以提高了项目整体质量。

(四)跟进督促结果,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建议珠晖分中心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要求施工方及时整改,并及时记录整改情况及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对于监管过程中发现问题未解决的各环节负责人予以问责,保证项目高质产出。

八、评价结论

珠晖分中心积极组织实施了2019年度自然村通公路专项,规范了实施程序规范,对主要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较好地完成了目标任务。但也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资金使用欠规范度等问题。评价小组从预算决策与执行、预算监管、项目决策、资金使用、财务管理、项目管理、项目产出和效益等八方面进行的总体评价,项目综合评分86.5分,评价等级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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