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区信访局部门决算公开
2018年区信访局部门决算公开
2018年度区信访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颁发的各项信访工作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拟订实施意见。
(二)负责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向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提出的信访事项。负责做好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的组织服务工作。
(三)承办中央和国家机关、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信访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区直部门和街道乡镇(场)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情况。
(四)综合反映群众信访中的重要情况和带政策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研究、统计、分析信访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五)协同有关部门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到市赴省进京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项。协调指导全区各级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
(六)承担区信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承担区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区政府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
(七)开展信访工作宣传和理论研讨,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建议。对全区各级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协调、检查、考核。
(八)负责全区网上投诉处理工作。指导全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九)掌握全区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提出加强信访队伍建设措施。对信访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提出处理建议。组织信访干部培训。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区委办、区政府办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复查复核督查室、接访办信网信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年部门决算表
(一)单位部分决算报表附后
第三部分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337.6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16.54万元,减少4.67%,主要是因为经费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37.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7.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4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6万元,占80.78%;项目支出47万元,占19.2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37.6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16.54万元,减少4.67%,主要是因为经费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9.54万元,减少36.58%,主要是因为经费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9.33万元,占77.4%;公共安全(类)支出47万元,占19.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3万元,占1.9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47万元,占0.6%;住房保障(类)支出2.07万元,占0.8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5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4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4.7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4.15万元,支出决算为16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7.7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74万元,支出决算为5.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5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经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61万元,支出决算为4.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0.9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经费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07万元,支出决算为4.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3.3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经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4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公用经费115.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8.5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资本性支出0.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44%,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主要是无。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是无支出,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
通过持续强化源头治理,不断夯实基层基础,突出“三无创建”“四重攻坚”和长效机制建设等重点,着力在办理中央扫黑除恶督查组和省委巡视组移交信访件、积案攻坚、基层基础、秩序规范和特护期劝返维稳上下功夫,取得了“两全面两明显”的良好成绩,即进京赴省到市访全面下降、网访信案办结率全面提升,工作秩序明显规范、信访秩序明显好转。
绩效评分98分,评分为优。
本单位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6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7.5万元,增长6.94%。主要原因是:工作经费增加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47万元,培训人数50人,主要用于信访事务培训。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附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