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区房征中心部门决算公开

2018年区房征中心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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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珠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单位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珠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珠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衡阳市珠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主要职责是:推进全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组织相关执法部门确保拆违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珠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征收室、巡查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衡阳市珠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衡阳市珠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决算单位。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单位部门决算报表附后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22.07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82.61万元,增长59%,主要是因为编制人员增加与控违拆违工作任务增加的资金需求。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22.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2.0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22.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22万元,占34.3%;项目支出145.85万元,占65.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2.07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82.61万元,增长59%,主要是因为编制人员增加与控违拆违工作任务增加的资金需求。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2.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2.61万元,增长59%,主要是因为编制人员增加与控违拆违工作任务增加的资金需求。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2.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9.54万元,占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9.54万元,占11.7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0.83万元,占2%;;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1万元,占0.5%;;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17万元,占0.7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5.2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2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6.03万元,支出决算为31.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编制人员增加,追加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95万元,支出决算为92.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变动。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违拆违工作任务增加。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编制人员增加,追加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11万元,支出决算为5.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编制人员增加,追加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编制人员增加,追加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0.91万元,支出决算为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变动。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编制人员增加,追加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17万元,支出决算为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增减。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0%,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2万元,支出决算为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0 万元,增长0 %。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0 万元,增长0 %。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2万元,支出决算为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增减。与上年相比增加0 万元,增长0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2万元,占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如下:

推进全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组织相关执法部门确保拆违拆迁工作顺利进行.以控违拆违宣传、巡查监管防止新增,以拆除与监督自拆减少违章存量。

本次单位绩效评价良好,97分。

本单位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降低0%。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人数0人;开支培训费0万元,人数0人;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报附表)

2018衡阳市珠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决算

珠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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