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珠晖区农林局部门决算说明
2018年珠晖区农林局部门决算说明
2018年珠晖区农林局部门决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珠晖区农林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珠晖区农林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预算编制)
根据珠政办发[2018]34号文件规定,我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并提出全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政策意见,监督检查农业、农村政策的贯彻执行。
(二)负责对全区农业(包括农业、林业、农机、畜牧、水产、扶贫开发、农村经营管理等)农村工作的综合、协调、管理和指导,组织、协调、指导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拟定全区农业、林业、畜牧水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农(畜禽水产、林食等)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指导、督促检查全区农业环境建设和保护实施全区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等行政执法,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各项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
(四)指导、协调全区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指导、协调全区农村能源开发利用和建设管理;协调、指导全区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登记颁证、农村财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等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协调、指导科技兴农、农科教结合工作,协调全区农村扶贫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农村区域经济的发展,指导协调全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
(五)协调、指导区直农口各单位及涉农部门工作,协同区委组织部抓好区直农口各单位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六)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涉农专项资金的安排意见,并监督检查其落实使用情况。
(七)负责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八)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区农林局为行政单位,内设机构为一办四股一站(办公室、农业股、林业股、新农村建设股、农村经营管理股、农机管理站),2018年6月三定方案核定农林局编制为11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机关其他编制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1名。股级领导职数6名。农林局下属二级机构共6个,其中,正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2个,为区畜牧水产站和区扶贫办;副科级事业单位4个,分别为区农业产业化与技术推广服务站、区农村能源办公室、区林业站和区农林综合执法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区农林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单位部门决算报表附后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510.63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546.22万元,减少17.8%,主要是因为上级转移支付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439.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9.9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759.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3万元,占17.08%;项目支出1458.82万元,占82.9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10.63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546.22万元,减少17.8%,主要是因为上级转移支付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59.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27.08万元,减少11.45%,主要是因为上级转移支付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59.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52万元,占0.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49.15万元,占2.7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9.86万元,占0.56%;;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172.58万元,占9.81%;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65.90万元,占3.75%;农林水支出(类)支出1436.56万元,占81.66%;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3.56万元,占0.7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0.9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59.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7.91%,其中:支出决算数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4.49万元,支出决算为27.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7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收入。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91万元,支出决算为2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94.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退休人员死亡年终追加资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0.84万元,支出决算为9.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2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下年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76.13万元,支出决算为22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0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绩效、年终奖及车补等年底追加资金。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8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稳定农民收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
年初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441.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52.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指标。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防灾救灾(项)。
年初预算为19万元,支出决算为10.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6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下年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50万元,支出决算为187.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指标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3.56万元,支出决算为13.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8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6%,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维修费、租赁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7.74万元,完成预算的86%,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0 万元,增长0 %。与上年相比增加0 万元,增长0 %。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66.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增加0 万元,增长0 %。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5.74万元,完成预算的95.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万元,占25.8%,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74万元,占74.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53个、来宾155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4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执法执勤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年初预算)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如下:
一是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步伐,重点抓好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支持现有的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
二是大力提高农业整体素质。以人为本,加强培训,培育适度数量经营主体,催生有硬实力、有竞争力、有影响力、有带动力的经营主体,逐步实现种养农民向新型农民的转变。力争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0家,新发展家庭农场5个;培育农村致富带头人50名。
三是继续推进农业农村改革。通过调结构、提品质、促融合、补短板,抓紧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抓好金融服务“三农”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四是全面完成退耕还林还湿试点。经省林勘院专家组论证,确定茶山坳镇的皇田村贺家港湿地区域列入我区的退耕还林还湿试点区,试点总面积300亩,能有效解决上游大昌村、皇田村等村庄1000亩左右的农业面水源污染问题,2018年将重点抓好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招投标及植物配置等工作。
五是强化农产品品牌建设。加强农业生产、加工、营销等全程监管,狠抓农业产业的规范化运作,扩大葡萄、早熟梨、草莓、蔬菜基地的种植规模,形成珠晖特色,打响珠晖品牌,创建“金甲岭白萝卜”国家地理标志产品。2018年争取将祥福米业的油粘米打造成绿色认证食品,将晖祥合作社的秀珍菇和亮农蔬菜基地的丝瓜茄子、豆角、辣椒等蔬菜打造成无公害产品。
六是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切实做好原有的美丽乡村示范点的规范提升,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带动面上工作。做好东阳渡街道兴湘村、新龙村的2018年度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工作。继续加强农村环境和卫生综合整治,以集镇整治为重点,开展乡风文明创建工作。
本次单位绩效评价良好,92分。
本单位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万元,增加19 %。主要原因是:争取其他资金用于机关运行经费。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人数0人;开支培训费0万元,人数0人;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0.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8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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