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机关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珠晖区政协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八、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根据《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结合本部门2019年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
一、部门主要职责
政协珠晖区委员会是在中共珠晖区委领导下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全区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其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政协机关是珠晖区政协的办事机构,内设六个委室,即:办公室(下设委员联络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提案和委员学习联络委员会、经济科技和外事委员会、农业农村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文教卫体和文史委员会、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政协机关有行政编制8个,工勤事业编制2个;委员联络中心事业编制3个。实有人数36人,其中在职17人、退休19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区政协办公室本级。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预算、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406.4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80.19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性支出的增加和党政工作经费的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6.4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80.1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
支出预算:2019年支出预算数406.4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80.19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性支出的增加和党政工作经费的增加。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1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6.4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6.3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0.04万元。其中,
1.区政协四届五次大会专项支出56.86万元,主要用于每年召开的区政协大会;
2.政协主席会、常委会专项支出13.8万元;
3.政协委员联系服务群众网络化管理平台18万元,主要用于为政协委员履职、委员工作室服务群众搭建平台、订阅手机报刊、创办政协微信平台等支出;
4.专项工作经费20.7万元(含办委工作经费6万元),主要是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维修等费用;
5.区政协委员视察活动经费10.68万元,用于委员订阅报刊杂志、开展视察、调研、参政议政活动支出;
6.区政协海外侨胞调研工作经费4万元,专项调研及工作开展经费;
7.党建工作经费3万元;
8.派驻纪检组工作经费3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1万元,增加29.5%。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8年持平。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止2018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0日,珠晖区政协国有资产为通用设备和家具、用具。其中通用设备价值14833元,家具、用具价值108530元,合计国有资产为123363元。
4、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06.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38万元、项目支出130.04万元。
5、政府采购情况说明:2019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6、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八、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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