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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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晖区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八、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根据《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结合本部门2019年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中央和省、市颁发的各项信访工作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贯彻执行的责任,并根据我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2、承担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向区委、区政府提出的信访事项的责任;负责做好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的组织服务工作。

3、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反馈承办结果。根据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处理信访事项。

4、综合反映来信来访中的重要情况和带政策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和社会动态,研究、统计、分析信访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5、承担受理、办理应由区人民政府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的责任。

6、承担组织到市赴省进京上访人员的接待、处置和劝返工作。

7、维护信访工作正常秩序。对违反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湖南省信访条例》规定的单位、工作人员或信访人,予以批评教育直至提请有关部门、单位依法依纪处理。

8、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开展对信访工作的宣传和理论研讨;对本辖区内各单位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协调、检查、考核,组织对信访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9、承担全区信访信息网络系统的管理和网上投诉处理

工作。

10、牵头或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11、承担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日常运转组织管理工作。

12、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本部门机关编制为6名,设立3个职能股室:办公室、接访股(对外称:中共珠晖区委、珠晖区人民政府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复查核督查股(加挂办信股)。实有人数4人,其中在职4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区信访局本级。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预算、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50.4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8.9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资。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4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8.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

支出预算:2019年支出预算数50.4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8.9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资。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4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0.4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9万元,增加60%。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8年持平。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止2018年12月31日,信访局:通用设备138706元,其中:空调、电脑、打印机共计20台,家具及装具992元,其中:台桌1张。

4、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0.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4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政府采购情况说明:2019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6、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八、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区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及三公经费预算

区信访局2019年整体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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