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珠晖区委政法委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八、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根据《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结合本部门2019年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珠办发【2002】18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二)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三)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严肃执法,派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四)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五)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各坐落单位的治安责任承包、奖罚兑现。
(六)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管理好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
(七)组织查处攻法系统干部、干警中有重大影响的违法违纪案件。
(八)承办区委和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本部门机构由机关本级和1个行政单位、0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0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组成,实有人数19人,其中在职14人、退休5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区委政法委本级。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预算、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499.1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22.27万元。主要是因为新进5名人员、工资调标、新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及综治“E”通运行经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9.1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22.2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
支出预算:2019年支出预算数499.1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22.27万元。主要是因为新进5名人员、工资调标、新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及综治“E”通运行经费。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4.5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8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9.1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8.4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0.64万元。其中:
1、党建工作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支部党建活动等方面支出;
2、法学会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法学研究及调研等方面支出;
3、国安工作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的调研、宣传、培训等方面支出;
4.见义勇为基金2万元,主要用于见义勇为评审、奖励等方面支出;
5.派驻纪检组工作经费3万元,主要用于对政法单位进行监督执纪等方面支出;
6.区社会治理和网络化信息中心工作经费6万元,主要用于区社会治理和网格化信息中心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等方面支出;
7.区医疗纠纷调解经费6万元,主要用于区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开展医疗纠纷调解、办公等方面支出;
8.维稳工作经费14万元,主要用于辖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风险评估和相关培训会议等方面支出;
9.“无邪教创建”示范点经费4.5万元,主要用于无邪教示范点建设等方面支出;
10.处理邪教问题协会工作经费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协会会议及办公等方面支出;
11.警示教育经费3万元,主要用于反邪教宣传教育等方面支出;
12.邪教已转化人员救助帮扶、教育转化及防范控制经费8万元,主要用于邪教困难人员救助、重点人员教育转化及涉邪事件处置等方面支出;
13.综治“E”通运行经费31.14万元,主要用于区综治“e”通网络终端运行维护等方面支出;
14.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对辖区严重精神病障碍患者监护人的补助等方面支出;
15.特殊病违法犯罪人员收治经费40万元,主要用于特殊病违法犯罪人员的追逃收监、救治等方面的支出;
16.综治民意调查工作经费60万元,主要用于综治民调宣传、模拟测评及相关会议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17.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涉黑案件侦查、打击处理及宣传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为8.4万元,2019年较2018年增加3.4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8年持平。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止2018年12月31日,通用设备30台546259元,家具文件柜等55件100658元,合计国有资产为646917元。
4、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99.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49万元、项目支出300.64万元。
5、政府采购情况说明:2019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6、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八、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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