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珠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八、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根据《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结合本部门2019年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对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贯彻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全区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的科学开发、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或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贯彻或拟订就业援助制度,执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或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规范性文件,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的规范性文件。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或拟订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规范性文件;贯彻或拟订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的发展规划、标准及规范性文件;贯彻或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或拟订国家和省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或拟订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区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贯彻或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或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八)贯彻或拟订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的规范性文件及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的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贯彻或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或拟订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或拟订农民工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负责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本部门机构由机关本级行政单位和2个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3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1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组成,实有人数57人,其中在职45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7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17人、就业中心11人、劳动监察大队4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3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3人)、退休12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7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1人、就业中心4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含本级及5个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区人社局本级和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区就业服务中心、区劳动监察大队、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预算、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11705.0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553.57万元,主要原因:1、工资福利随着调档晋级有所上升;2、2018年新入职3名工作人员;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退休金及职业年金预算安排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705.0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553.5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
支出预算:2019年支出预算数11705.0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553.57万元,主要原因:1、工资福利随着调档晋级有所上升;2、2018年新入职3名工作人员;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退休金及职业年金预算安排增加。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11.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91万元,农林水支出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3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705.0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541.3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63.63万元。其中,1、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总额190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190万元;2、“三支一扶”补助资金,资金总额3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36万元;3、社保基金配套,资金总额69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694万元;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补贴及丧葬补助,资金总额147.5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147.53万元;5、被征地农民工作经费、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经费、养老保险代办费、党建工作经费、工资协商工作经费、机关养老事务管理经费、劳动监察执法培训经费、仲裁办案经费、专项经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政府代缴经费、创业担保贷款贴息96.1万。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万元,较2018年预算持平。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持平。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0日,我局共有专用设备3台,共计100745元;通用设备22台,其中电脑15台、打印机2台、空调5台、共计75697元;家具及其他共计138677元,国有资产一共315119元。
4、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1705.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41.39万元、项目支出1163.63万元。
5、政府采购情况说明:2019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6、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八、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部门预算公开及三公经费预算_(302)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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