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晖区残联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区残联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八、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根据《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结合本部门2019年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区残联三定方案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一)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辅助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协助政府研究、制订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六)承担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七)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本部门机构由机关本级和0个行政单位、0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0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组成,实有人数5人,其中在职4人、退休1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区残联本级。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预算、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7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5.5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长、增加残疾人儿童康复救助金项目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5.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
支出预算:2019年支出预算数7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5.5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长、增加残疾人儿童康复救助金项目预算。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6.8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1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业务工作经费和其他事务支出。其中:1、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金10万元,主要用于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2、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补助补助8.16万元,主要用于全区村社区的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补贴。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万元。较上年增加0.4万元,因人员公用经费增加。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8年持平。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0日,区残联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台式机6台,便携式计算机1台;会计财务系统软件1套;生活用电器室内空调4台;家具用具64件。
4、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84万元、项目支出18.16万元。
5、政府采购情况说明:2019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6、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八、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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