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利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珠晖区水利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八、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根据《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结合本部门2019年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衡阳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晖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衡办〔2019〕15号)精神,区水利局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规划,组织编制和指导实施全区水资源战略规划、全区江河流域(区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水资源规划等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和跨区域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流域、区域以及引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协助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区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五)负责节约用水监督管理。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江河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江河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与运行管理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指导水政监察,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指导协调水事纠纷的处理。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水库、机埠、堤防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水库移民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上报工作;负责实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负责水库移民专项资金安排、检查和监督。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城乡统筹,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本部门机构由机关本级和1个行政单位、1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组成,实有人数65人,其中在职39人(农业农村局机关29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10人)、退休26人(农业农村局机关17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9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含本级及1个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有区水利局本级和区库区移民事务中心。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预算、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450.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28.32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以及相关的业务项目经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0.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28.3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
支出预算:2019年支出预算数450.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28.32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以及相关的业务项目经费增加。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9.55万元,农林水支出304.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3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0.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0.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万元。其中,1、河道整治管理项目30万主要用于河道采砂规划、采砂防洪,打捞,巡河管理、河道整治等方面支出;2、河长制项目20万主要用于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等方面支出;3、水资源管理项目10万元,主要用于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维护河道清洁等方面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9万元,增加8.57%。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8年减少3.1万元,主要是单位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用减少。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止2018年12月31日,办公桌椅、办公用具等21件0.95万元,通用设备12台6.72万元,共计7.67万元。
4、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5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0.9万元,项目支出60万元。
5、政府采购情况说明:2019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6、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八、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