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区社会劳动保险管理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
2018年区社会劳动保险管理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
2018年度衡阳市珠晖区社会劳动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单位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衡阳市珠晖区社会劳动保险管理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衡阳市珠晖区社会劳动保险管理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区企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二)负责拟订全区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计划,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编制基金预决算,管理区本级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和统筹外代发资金;
(三)负责全区参保对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的审核、待遇标准的确定和给付工作;
(四)负责全区企业养老保险个人及用人单位的参保登记,协助缴费基数核定;
(五)负责全区企业养老保险参保对象的个人账户管理和权益记录;
(六)负责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和经办业务的稽核、社会保险内部审计和风险防控工作;
(七)负责企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和社会化查询服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衡阳市珠晖区社会劳动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单位内设机构包括:(1)综合股。(2)规划财务股。(3)公共业务股。(4)退休管理服务股。(5)档案管理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衡阳市珠晖区社会劳动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珠晖区社会劳动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单位部门决算报表附后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779.67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621.16万元,增长391.86%,主要是因为应上级文件要求,本年度社保基金同级补助任务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79.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9.6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79.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9万元,占7.69%;项目支出719.52万元,占92.3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79.67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621.15万元,增长391.84%,主要原因:本年度社保基金同级财政补助任务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79.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20.9万元,增长391.7%,主要是因为本年度社保基金同级财政补助任务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79.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万元,占0.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772.86万元,占99.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1.6万元,占0.21%;;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26万元,占0.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3.1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79.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5.4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8.04万元,支出决算为49.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6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福利待遇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08万元,支出决算为4.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97万元,支出决算为6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5.4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社保基金同级财政补助任务增加。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75万元,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4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异动,下拨医疗保险指标略有结余。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26万元,支出决算为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公用经费5.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工会经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0 万元,增长0 %。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0 万元,增长0 %。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0 万元,增长0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如下:
1.企业养老保险征缴逐步进行。推行普及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是社保事业的基石,近年来,通过大力开展征缴扩面,全区参保人数稳中有增,基金保障和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全民参保登记长效机制正式建立。
2.保障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待遇享受是参保人的基本权益,我们始终将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工作作为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重点工作抓落实,不断强化工作责任制,规范养老金发放程序,逐步完善离退休人员社会化发放数据库,强化与财政、代发银行的协调工作,保证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切实做到了各项待遇发放不少发、不漏发、不错发,按时足额发放率100%,社会化发放率100%。
3.保障养老关系转移接续及时完成。
4.被征地农民工作积极推进。高度重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宣传,更多针对百姓疑虑宣传引导,让被征地农民充分认识和理解社保是惠民、利民的好事,是国家对农民政策倾斜的务实之举。
本次单位绩效评价良好,96分。
本单位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73万元,降低13.85%。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人数0人;开支培训费0万元,人数0人;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报附表)
附表见后
衡阳市珠晖区社会劳动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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