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区统计局部门决算公开
2018年区统计局部门决算公开
2018年度珠晖区统计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珠晖区统计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珠晖区统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衡办发〔2019〕15号文件规定,统计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推进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的改革,完成国家、省、市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区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区情区力普查计划与方案,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区情区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全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和区直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九)组织协调全区城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普查工作。
(十)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全区、区直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区统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包括:
办公室(人事劳资股、政策法规股、综合统计与经济研究室)、工业能源统计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股、贸易外经统计股、社会统计股、服务业统计股、普查调查统计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珠晖区统计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决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统计局本级。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单位部门决算报表附后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82.57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29.59万元,增长11.96%,主要是因为2018年单位有员工去世,发放了抚恤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82.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2.5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82.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72万元,占49.45%;项目支出142.85万元,占50.5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2.57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29.59万元,增长11.96%,主要是因为2018年单位有员工去世,发放了抚恤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2.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增加29.59万元,增长11.96%,主要是因为2018年单位有员工去世,发放了抚恤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2.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237.99万元,占比84.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33.85万元,占比11.9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为4.45万元,占比1.57%;住房保障支出为6.28万元,占比2.2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6.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82.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年初预算为173.7万元,支出决算为237.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财政支出数中包含了年终绩效奖金和十三月基本工资,而预算数没有此项目;二是2018年人员工资有上调,导致人员工资增加,支出决算数增加;三是增加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年初预算为11.35万元,支出决算为3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单位有员工去世,发放了抚恤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年初预算为4.87万元,支出决算为4.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异动致使缴费基数发生变化。
4、住房保障支出
年初预算为6.28万元,支出决算为6.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9.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8.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8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8%,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55万元,完成预算的5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与上年相比增加0 万元,增长0 %。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万元,支出决算为0.55万元,完成预算的5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增加0 万元,增长0 %。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与上年相比增加0 万元,增长0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5万元,占55%,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2个、来宾138人次,主要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上级来我区开展调研督察和业务指导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0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90.4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5.58万元;专项统计业务经费34万元;专项普查活动经费73.47万元。
2、积极做好创文创卫、扶贫等中心工作。
3、积极做好新增四上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
4、保质保量完成了一系列常规统计报表任务,各项指标在全市名列前茅。
5、预决算偏离控制在10%以内,无负债,6、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整体满意率99%以上。
7、通过区财政局对我单位2018年绩效考核评价得分92分,绩效工作较为满意。
本单位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35万元,降低6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