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全区自愿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项目计划总投资8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制定完备的实施方案,绩效目标符合“十三五”危房改造规划要求,绩效考核已纳入区政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该项目有清晰的改造计划和改造步骤,建设内容与资金进行量化匹配,有明确的时度时间节点和完成时限,科学合理确定重建户和修缮加固户数量,建档立卡贫困户7户。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严格执行《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在年度农户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后,经区危房改造领导组组织力量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直接打入“一卡通”,确保危房改造完成一户,资金兑现一户,杜绝了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现象的发生。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在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上,存在截留、挪用、变相使用、补助资金平摊、拆分等违规违纪现象进行严格治理,及时督促乡镇整改发现的问题。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区本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体系,促进公共财政阳光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
评价原则: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审计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评价指标体系:附表
评价方法:本次绩效评价分部门自评价和公众评价两个阶段进行,其中部门自评价采取抽样调查、数据收集汇总、指标分析、座谈研讨、询问查证、问卷调查和专家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公众评价主要通过抽样调查、公众问卷、座谈研讨、专家评估等方式进行。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本单位做好人员安排、资料收集等工作。
2.组织实施。由办公室、村镇股及财务股共同参与,对项目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对资料数据进行分析。
3.分析评价。根据项目情况分析,最终评价:拉动就业,增加财政税收,提升经济增长,解决贫困特困人员居住环境。
四、项目效果情况
1、政策宣传方面。各乡镇各部门采取广播、电视、流动宣传车、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使农村危房改造的各项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2、社会效益方面。危房改造项目通过政府投入引导和激发了农村困难群众筹集资金改造危房的积极性,有效解决了农村贫困户的住房安全问题,有力的推动了新农村建设,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
3、经济效益方面。直接带动了当地钢材、水泥等建筑材料的销售,促进了金融、运输、装修、家电等行业的发展,对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拉动社会资金投入起到了极大的作用。
4、生态效益方面。危房改造项目注重体现地域特点,突出乡村特色,保护生态环境,传承建筑风貌,加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实施农房风貌管理,生态效益显著。
5、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受益7户危房改造对象户满意度达100%。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危房改造项目依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要求实施,依据充分、目标明确、程序合理;中央资金、省级、县级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项目的组织管理有效;项目的产出基本达到目标,项目效果良好,项目的绩效基本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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